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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的进来顶顶,关于中国式新交法! [复制链接]

查看: 30439|回复: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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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网友有愿意为了赔偿给车撞的吗??
真有的那些人是没钱上网的,他愿意舍弃他的生命,来换取那些钱,给他吧,多可怜啊:(钱算个P啊,又不是让开车的人赔命。换位思考下。

撞了人肯定要负责的,承担多少是可以斟酌的。完全无责,也是不行的。你说看到穿红灯的行人,你就真撞了?!倒
最后编辑les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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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杰 在 2004-8-29 21:10:11 发表的内容
Architect 在 2004-8-29 15:45:03 发表的内容
富盛 在 2004-8-28 21:32:33 发表的内容
[quote]Architect 在 2004-8-28 21:19:24 发表的内容
遇到碰车党那只能是意外,呵呵,自认倒霉!


那什么才不叫意外呢?如何避免自认倒霉?


碰车党与抢劫党没什么二样吧,除了自认倒霉还能怎样哦。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打110报警(千万不要打122)!!!
新交通法规定交警扣车检查最多不超过10天,我的意见是大不了给他扣车10天,什么检查、治疗的费用一分钱都不给!!!
他们有本事就告上法院索赔,就看他们有没有这个胆量,到时候他们就要举证,谁赢谁输咱走着瞧![/quote]
遇到碰车党
你应该停车下去
以路人甲的身份狠狠的一头向他怀里撞去
撞啊撞啊直到他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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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过失)责任早已落后!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才需要无过失责任!
最后编辑lesl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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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ize兄好像真的是义愤填膺,到底是为了什么?对法律的看法另有一番解释,确实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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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在 2004-8-27 11:22:05 发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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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 在 2004-8-27 10:49:13 发表的内容 还不是国家福利保障制度不完善,贫富差距大造成的??国力发展,人民富裕了,又有谁会自己去撞车呢:)
对啊,等国家富强了,人民素质提高了,“以人为本”才有了可以实施的基础。

强弱要分清!
消防车是很少出事故的,他也不会因为你违反交通规则来撞你!!!他是去救火!他是救人,不是杀人去的!
如果什么车都撞了白撞,我看交通事故只会多起来。
国家没富强,就不要追求以人为本了吗??以钱为本先?奇怪


1. 难道中国的司机开车都是以杀人为目的的吗?
2. L版误解了,不是“国家没富强,就不要追求以人为本”,而是缺乏了这个基础去追求理想是不切实际的。
3. 不“以人为本”≠“以钱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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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碰车党那只能是意外,呵呵,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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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shao 在 2004-8-27 9:32:30 发表的内容
没车的也有可能在某一天变成有车的,那是不是对该法律的看法也随之改变?对法律的看法随着地位的不同而改变,杀人犯对法律也可以有另一种解释。不错不错。

这就叫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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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我从来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话,又为什么会怕“违反交通规则撞死活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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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问题不用讨论了,包括自己在内,并不是说别的,关键是存在侥幸的心理有多严重,我肯定不会在高速路上强行通过,但有的人不想那些,如果法律认可,那就会肆无忌惮,不排除这样的人很多吧?至少会引起交通混乱!

没有司机想要撞你,如不违规出事的几率肯定小,而出了事故分清责任即可,当然机动车总要按规定赔偿些,但对那些恶意违章的司机要严惩,个人要让他破产,公司要让它倒闭,机关要让一把下台,总之这方面要加大打击力度才是上策,虽然会很难,法制国家真的不是句口号啊!

我们是不是有点杞人忧天了,只是担心这条新法规会给普通百姓带来一些误导而受到伤害,也担心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造成经济损失,从而导致社会交通秩序混乱,初衷如此,但却被某些人扣上一个奇怪莫名的大帽子,我只有抱以两声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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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页啊,终于看完, 不过幸亏有位仁兄连发了许多我不必看的贴, 省下不少眼力.
先声明, 我是弱势群体, 但我反对此XX法.
其实最关键的反而被忽略了: 路权. 脱离了这个来说什么责任都是瞎扯淡.
机动车司机因违章撞死/伤拥有路权的行人, 包括行人绿灯亮起的斑马线,非机动车道, 当然应该赔.
但行人在机动车道上引起了交通事故, 也由机动车司机负全责?
--OK, 我降低我本身就不高的智商, 同意.
那么, 机动车为了避让机动车道上的行人, 而发生了意外, 车毁人残, 行人却豪发无损, 谁负责?
别那么无知, 以为行人撞不死车, 确实少有, 因为不用等人撞上去, 车为了避它, 足以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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