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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的进来顶顶,关于中国式新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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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仁义道德”好一顶“杀人”的帽子。别把鲁迅抬出来吓我咯好不好?我想鲁迅如果可以活到现在的话,阿Q新传里就会添加新交法里的刁钻条文和老兄您的“旷世伟论”,再不把碰车一族这样的新兴行业也作次深入描写

请别把所有的驾驶者歪曲成一群变态杀手。您的一言一行都已经成了新交法的正面教材。

还有我确实已经身体力行回答了您的问题:当然有,而且在家庭会议里没有一个反对票(全部支持违反交通规则后果自负)!而您如何回答我问了3天的问题,请马上回复,别再推3道4 顾左右而言它!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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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盛 在 2004-8-29 13:16:11 发表的内容
zjize 在 2004-8-29 12:55:16 发表的内容
富盛 在 2004-8-27 12:16:40 发表的内容
寒天喝冰水,点滴在心头阿。起码据我所知已经有一群(差不多20人)原来开小货车送货的朋友把车贱卖改行咯。而且在广州新机场接送朋友时,在机场高速差不多到客运大楼的时候(应该有2公里左右)一群老太太(10个左右)忽然在中间的绿化带中旁若无人横穿高速!!当时速度约在90公里左右阿!!!马上急煞车,又担心后面的车追尾!!结果差不多20辆各种不同的车辆都横7竖8 地停在当地,好在基本没有损伤,有的都只是轻微的擦碰,我的车右后侧和一辆面包车的左前碰了一点。唉,还不是新交法惹的祸吗?高速公路阿,

还骂我们开得快呢(是不是抱着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心态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当中有人懂新交法!)。各位司机在通过该处时请千万小心,因为回程的时候还看到有人在该处横穿高速。


问一句,如果这些老太太是你妈、你姐、你老婆、你女儿,你会不会踩着油门撞上去???
你就别再掩饰你那幅想合法杀人的嘴脸了,真的通过的那种交通法,像你这种无良司机就太开心了。为什么一定要制定这样的条款,就是因为像你这样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的司机太多了!


阁下是笨得要命还是傻得出奇了?那群老太太伤了没有?反倒是我和几辆车的司机出了事!更何况包括有出租的和单位接送的,车是他们私有的吗?
如果这些老太太是我妈、我姐、我老婆、我女儿,我想他们肯定不会去冲高速!!
无良这个词我承受太多了,可是第一次放在司机的身份上,呵呵。

得了吧,我的问题回都不敢回的无知的家伙,回家呆着,别出门,别坐公车,别上马路。因为担心全中国的驾驶者(特别是奉公守法的驾驶者)见到阁下您免不了一顿唾骂。


原来是因为你妈、你姐妹、你老婆和女儿不会冲高速公路你可以就不把别人的妈、姐妹、老婆和女儿当人看!

在广州的大街小巷那么多,你妈、你姐妹、你儿子女儿都要小心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斑马线的,横走过去被撞死了活该!不光在高速上哦,赶紧回去教育你的家里人吧,最好上街时手握交通规则一部,时该牢记其中的每一条,否则碰到像你这样的司机,可真的有点凶多吉少。

你也别走在路上,免得别的行人知道了想把你揍死!

另外,如果E版看见这个贴子(如果你公平的话),请删IP,有人攻击我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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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您如何回答我问了3天的问题,请马上回复,别再推3道4 顾左右而言它!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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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规定车撞死人都算故意杀人才是假设驾车者都是没加控制撞上去的。
如果是这样就不是赔钱的问题了,而是该判死刑的问题了。
但是这个坛子中就有许多想撞上去的,不知你是否算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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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盛 在 2004-8-27 12:16:40 发表的内容
寒天喝冰水,点滴在心头阿。起码据我所知已经有一群(差不多20人)原来开小货车送货的朋友把车贱卖改行咯。而且在广州新机场接送朋友时,在机场高速差不多到客运大楼的时候(应该有2公里左右)一群老太太(10个左右)忽然在中间的绿化带中旁若无人横穿高速!!当时速度约在90公里左右阿!!!马上急煞车,又担心后面的车追尾!!结果差不多20辆各种不同的车辆都横7竖8 地停在当地,好在基本没有损伤,有的都只是轻微的擦碰,我的车右后侧和一辆面包车的左前碰了一点。唉,还不是新交法惹的祸吗?高速公路阿,还骂我们开得快呢(是不是抱着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心态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当中有人懂新交法!)。各位司机在通过该处时请千万小心,因为回程的时候还看到有人在该处横穿高速。


问一句,如果这些老太太是你妈、你姐、你老婆、你女儿,你会不会踩着油门撞上去???
你就别再掩饰你那幅想合法杀人的嘴脸了,真的通过的那种交通法,像你这种无良司机就太开心了。为什么一定要制定这样的条款,就是因为像你这样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的司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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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盛 在 2004-8-29 13:54:52 发表的内容

放心,家里人经过这次辩论更加放心,不用阁下担心,本来广州的交通就好着呢,碰到我这种司机就更加安全(高速公路都撞不死人阿),身正不怕影子歪,我还走我的路 开我的车。我还担心那群老太太的家人请我吃饭都来不及呢!!



对了,还得叮嘱你家里人一定要带上望远镜,免得雾天雨天看不清楚红绿灯。
另外还一定要带上录像机什么的,并随时录像,免得自己不违章时被撞了说不清楚。并且一定要强调带上备用电池与备用录像带,免得没有电了或录完了那不麻烦得很。
天啦,如果那个交通路口的红绿灯坏了怎么办?
完了,如果碰上指示灯是绿灯但交通警察又示意你不可以通行,或者指示灯是红灯交通警察又示意你可以通行怎么办?
惨了,如果碰到那种没有斑马线但是却有车的小马路,那只好一直走下去了,千万记住了。

我担心别的家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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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别再掩饰你那幅想合法杀人的嘴脸了,真的通过的那种交通法,像你这种无良司机就太开心了。为什么一定要制定这样的条款,就是因为像你这样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的司机太多了![/quote]

什么强盗逻辑?以后是否要立一条法律:哪个省市的罪案率高就把那个省市的居民都定为罪犯呢?(因为那里拿别人的生命和钱财不当回事的罪犯太多了!)
一个字:蠢。而且蠢得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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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ize 在 2004-8-29 15:48:20 发表的内容
阿杰 在 2004-8-29 15:40:09 发表的内容
那只是斗气话。
不管新旧交通法、机动车无论是否有责任,撞了人都一样要赔偿,只不过旧交通法是10%而新交通法是100%。
损人不利己的事谁去做?


如果有法律规定如果行人违章,撞了不赔(大连市、深圳市就曾有过这样的狗屁规定),会撞上去的就多了。

阁下可有数据显示会多了?如果没有请自律。不要再胡说八道!




法律必须保证人的生命权在任何时候不受到侵犯与挑战。这也就是为什么小偷偷了你东西你也不可以随便打死他的原因,而只能送到派出所一样。

如何保障驾驶者的生命安全和保障行人的生命安全不是一个概念?只有行人的生命才是生命吗?


防卫还有防卫过当的罪呢!


防卫过当是刑法还是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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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tect 在 2004-8-29 15:45:03 发表的内容
富盛 在 2004-8-28 21:32:33 发表的内容
Architect 在 2004-8-28 21:19:24 发表的内容
遇到碰车党那只能是意外,呵呵,自认倒霉!


那什么才不叫意外呢?如何避免自认倒霉?


碰车党与抢劫党没什么二样吧,除了自认倒霉还能怎样哦。


这么浅显的道理,有些人都想不明白,也真够为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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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ize 在 2004-8-29 12:55:16 发表的内容
富盛 在 2004-8-27 12:16:40 发表的内容
寒天喝冰水,点滴在心头阿。起码据我所知已经有一群(差不多20人)原来开小货车送货的朋友把车贱卖改行咯。而且在广州新机场接送朋友时,在机场高速差不多到客运大楼的时候(应该有2公里左右)一群老太太(10个左右)忽然在中间的绿化带中旁若无人横穿高速!!当时速度约在90公里左右阿!!!马上急煞车,又担心后面的车追尾!!结果差不多20辆各种不同的车辆都横7竖8 地停在当地,好在基本没有损伤,有的都只是轻微的擦碰,我的车右后侧和一辆面包车的左前碰了一点。唉,还不是新交法惹的祸吗?高速公路阿,

还骂我们开得快呢(是不是抱着牺牲一人幸福全家的心态我不知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当中有人懂新交法!)。各位司机在通过该处时请千万小心,因为回程的时候还看到有人在该处横穿高速。


问一句,如果这些老太太是你妈、你姐、你老婆、你女儿,你会不会踩着油门撞上去???
你就别再掩饰你那幅想合法杀人的嘴脸了,真的通过的那种交通法,像你这种无良司机就太开心了。为什么一定要制定这样的条款,就是因为像你这样拿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的司机太多了!


阁下是笨得要命还是傻得出奇了?那群老太太伤了没有?反倒是我和几辆车的司机出了事!更何况包括有出租的和单位接送的,车是他们私有的吗?
如果这些老太太是我妈、我姐、我老婆、我女儿,我想他们肯定不会去冲高速!!
无良这个词我承受太多了,可是第一次放在司机的身份上,呵呵。

得了吧,我的问题回都不敢回的无知的家伙,回家呆着,别出门,别坐公车,别上马路。因为担心全中国的驾驶者(特别是奉公守法的驾驶者)见到阁下您免不了一顿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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