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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胡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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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回复 490# 33CX 的帖子

比喻都不懂,俺也笑你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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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呵呵, 侯兄的确有文采,小弟的一些比喻,通过兄的表达,更加清楚和形象丰满。 欢迎有空多来, 的确,折腾很多年后,目前进入好好欣赏音乐状态,另外一个艰巨任务就是6T 音乐文档的分类。我估计可能要花一年时间来做这个事情。
38“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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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回复 491# 不平 的帖子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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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回复 489# xin889 的帖子

X兄好!
您的总结更加精妙而细致!向您学习!

呵呵,论坛是大家畅所欲言的地方,不必太客气了。
LT.M HI-FI CLUB 订机、团机、摩机、修机    http://bbs.hifi168.com/showtopic-21018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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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回复 494# steveh 的帖子

先生说得好!

论坛上畅所欲言,无论对错都是重在参与!

但无论何时何地,人与人之间的礼貌和基本的相互尊重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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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X兄,小声说一句:本人平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实不好意思当“先生”二字。


曾闻:
第一等文,写给自己看。
第二等文,写给一个人看。
第三等文,写给众人看。

同理:
第一等乐,奏给自己听。
第二等乐,奏给一个人听。
第三等乐,奏给众人听。

再同理:
第一等聆听者,自己一个人听。
第二等聆听者,两个人听。
第三等聆听者,众人一起听。

再再同理:
第一等音响器材,设计制作给自己听,艺术品。
第二等音响器材,为某人设计制作(比如为一个录音室),接近艺术品。
第三等音响器材,设计制作给众人听,商品。

又:艺术品不需要做宣传,也无价可言,因为根本就不是拿来卖的;商品则需要铺天盖地做广告,因为它就是做出来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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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原帖由 steveh 于 2011-12-22 8:09:00 发表
X兄,小声说一句:本人平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实不好意思当“先生”二字。


曾闻:
第一等文,写给自己看。
第二等文,写给一个人看。
第三等文,写给众人看。

同理:
第一等乐,奏给自己听。
第二等乐,奏给一个人听。
第三等乐,奏给众人听。

再同理:
第一等聆听者,自己一个人听。
第二等聆听者,两个人听。
第三等聆听者,众人一起听。

再再同理:
第一等音
老兄好!!
“先生”之称不为兄所受,故依兄之意改称大陆特色“兄弟”之谓!

原本想称兄为“同志”,后思似有不妥,盖因“同志”之谓已然变味。不做“同志”为好!

我部分赞同部分反对老兄的以上论点。

因我个人觉得:以上言论有“孤芳自赏”之嫌,“夜郎自大”之象,一个人自恃太高难免会被大众所弃!

现如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保有一份心灵的独静,众人皆醉,我独醒。也很好!

其实,一个人说什么不是主要的,关键要看他在做什么!

广而告之本身没有问题,商品也有其存在的意义。

好人好事好东西,就应广而告之!

现代社会,假如没有商品,就算农民也不知咋活。

艺术是普罗大众的!现如今艺术品和商品是兄弟啊!据说《蒙娜丽萨》已拍到6亿美元,真不知点解?
最后编辑xin889 最后编辑于 2011-12-22 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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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steveh你好,今天一早上班就看到兄的长贴,一口气读到现在,深有感触。兄之学识丰富,涉猎颇广,音乐、摄影、书法、哲学、佛学等等,尾尾道来。好文一篇,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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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最近喜欢看舒国治的散文,于是又买了一本《流浪集》,其中一篇《偶遇之乐》,摘录一段与诸友共赏:

“。。。一年冬天,游桂林,正值该冬雨水丰沛,某日游漓江,烟山寒水,景致绝变;船上服务人员说当日之景,数年也未必一遇。我们冒雨在顶层看台上赏景,抵阳朔后被招待在码头旁的“甲天下”咖啡馆喝咖啡,也喝台湾来的冻顶茶,这么慢斟慢酌,边眺江景,也籍此等候鞋袜的晾干。突然耳中传进幽幽的胡琴声,倒是与雨中的江水很合,想店家蛮会选唱片的。再一听,不对,扩音器里原就有音乐,这胡琴声并非来自唱片。便连忙套上鞋子,向外去寻,原来店外大街上有一瞎子在拉二胡。琴声幽幽怨怨,很像是刘天华的曲子,不知道我将讲的会否太夸张,他拉的比太多的唱片要有感觉,甚至我可以说乃平生听过最好的二胡。或许是那天的情景,冬天雨中,大街上没有闲杂游人;那天的空气,那天的我等游江完后的倦累及懒慢,这些皆可能是听琴曲的绝好时机。然我细看他偏着头自顾呜呜的拉着,他亦是陶然于此刻的难得微妙氛境。这瞎眼人穿着解放装,戴着帽子,年岁不甚老,五十许人,像是苦难年代的平凡却有感觉的人,很可能琴艺便是学自苦难年代。。。。。。”


此便是我上文说到的“第一等乐”,“第一等聆听者”。
这个“第几等”,说到实质上,是做一件事的“目的性”、“功利性”。写给自己看的文章,奏给自己听的乐曲,往往没什么目的性和功利性,真真正正随心随性随情而出,而没有做作之处,这就是王国维所说的“隔”与“不隔”。
这是评价艺术格调的标准,跟X兄说的“孤芳自赏”、“夜郎自大”实扯不上关系。

X兄说的《蒙娜丽莎》,达芬奇在画这幅画的时候,并不知道它后世的经历、值多少钱。但如果达芬奇当初是打算画出來卖的,那可能世界上就没有“《蒙娜丽莎》”了。

如再有些朋友要深究“目的性”、“功利性”的绝对值。比如这个瞎子拉琴,可能是为了乞讨,不能说他完全没有目的。任何人即使是拉给自己听的,也是有“目的”的。
的确是这样,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我把这个情况分为“本能”和“欲念”。如动物也要吃喝,也会发情交配,但是它们除了“本能”之外,没有多余的“欲念”,这一切,是“造物”使然,也可称为“神迹”(每当听霍洛维茨弹莫扎特的时候,我就经常想起这两个字--“神迹”)。人类的“欲念”要多的多,所以人类要发明、使用避孕套嘛。

上面我曾说到“人琴俱老”、“人琴合一”,“。。。此时他手中已无琴,一切似乎只是按照‘本能’在运动。。。”,此时他的“欲念”是最低的,也就是最接近“神迹”的时候。。。

此便是第一等境界。
最后编辑steveh 最后编辑于 2012-01-25 15: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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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老兄之意我是明白的!

您的独守与价值观也是值得我敬佩的!

我们都是活在都市里的平民,无法逃避现实的俗气!

世外桃源的生活真令人向往,可那是文人笔下的寄托!

现实的世界是您不想他,他会来找你,逃都逃不掉的。。。

真真正正随心随性随情而出,不是不好,只是太难!

以上妄语多谈无益,就到此吧。

老兄之帖洋洋洒洒,很有内涵,共鸣者也不少啊,我就不打岔了。

最后还请老兄见谅!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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