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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人的乡愁---来聊聊中国民歌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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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居士兄挑起了民歌话头。砍柴兄的长贴巨献里也提到了不少民歌。快过年了,大家也来聊聊我们最熟悉的歌。我今日清理了自己的民歌或是接近民歌级数的歌曲的唱片,也有超过半百,自己也很惊讶。
最后编辑李商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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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龙 在 2006-12-30 22:53:06 发表的内容
[upload=jpg]Upload/2006123022525442817.jpg[/upload]

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的陕北民歌。
  我有段时间变得非常讨厌陕北民歌,觉得怎么越来越流里流气了。后来发现都是让那个神经汉阿宝闹的。现在好了,王向荣让我重新喜欢上了陕北民歌。
  这是一张1994年的录音,但是首次出版。我怀疑当初这个专辑是当作素材搜集整理而录的,没想把它出版,所以全部采用清唱。这种搞法在12年后被认为是最发烧的。当然,录音好并不是这张唱片卖点。
  因为没带什么功利,所以这张唱片是真正的原汁原味。最重要的是王向荣的歌声,透着股土腥味,特夯实。他的《赶牲灵》一扫过去那种甜滋滋的小骚劲,晃晃悠悠,舒张着一种自在,自在中还有些苦闷,好听得不行。他唱《走西口》也有自己的味,不卖弄那种悲伤,却荒凉得很,尤其是那一声“咸丰正呀五年哎,陕西省呀那遭下那年的馑……”跟摞了层补丁似的,从嗓子眼一直疼到心里。要让那个阿宝来唱,准一惊一乍地听得人抽风。
  没必要多说了,这样好的唱片中唱公司可不是老有,而且价格像王向荣一样厚道,我在卓越网买是37元一张。
哈哈,龙兄我也刚买了一张,40大元。真的是好听的不行,27首《我请主人家多多担待》、34首《你是哥哥的毛眼眼》等等,那个叫有滋有味啊......可惜不知什么原因,CD机不认这张盘,只有放电脑上听了,郁闷。
最后编辑桃花岛主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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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一种比思想更早成熟起来的文明,因为音乐更接近人的自然性情。长呼即可谓之歌,咏吟亦即可谓之歌,悲喜皆可歌。孔子传《论语》之前,便有诗三百。因此说,先有歌唱,然后有思想。因此,在思想还处于相对蒙昧状态的边远民族也可以有十分精彩的音乐。一个好性情,加上一个好才情,偶遇心随风动,音乐便如天籁款款来。因此,音乐是生活状态的一种反映,也是内心世界的一种反映,也就是说,文人心中有文人自己的音乐,樵夫心中有樵夫的音乐。如果有一天,樵夫成了彻底的文人,那么他就无法唱出樵夫的歌。
在流行音乐刚刚出现的时候,人们觉得它跟我们日常生活非常贴近,也非常新颖好听,于是觉得放牛的邻居老大妈的吆牛调十分落后,土得掉渣,于是都迫不及待对流行音乐双手示好。后来,流行音乐和所有流行文化一样渐渐覆盖了日常生活,农村年轻的黄种人妈妈哄孩子入眠的摇篮曲的作者可能是纽约大街上时髦的黑人乐手,我们的农村好像突然变得很“世界”似的,于是,民间消失了。
此时,来自边远山区的音乐,开始显示出它的独特价值。这本来是民歌,纯正的民歌,但是为了能在形形色色的“民歌”中很容易把它认出来,于是,就给它套上一个标签,“原生态”。
“原生态”不是中国独有,但是,国外对那些类似于“原生态”的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的落差没有中国的那么大。如何理解这些“原生态”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的关系?最简便的理解方法,这就好像王洛宾之后的《在那遥远的地方》、雷振邦之后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与哈萨克民间音乐的关系那样。比方,拉丁音乐、吉普赛音乐、非洲音乐、阿拉伯音乐、布勒塔尼音乐、凯尔特音乐、魁北克音乐等等,都是不折不扣的“原生态”音乐,除了非洲音乐因为涵盖的地域比较广泛,文化生态比较复杂因此彼此之间差异比较大不能一概而论以外,其他地区的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关系没有多大的鸿沟。比方,在电影《泰坦尼克号》中,下等船舱里的群舞所用的音乐,就是典型的凯尔特音乐,听起来还是和普通的流行音乐一样自然、好听。为什么?因为凯尔特人,或者魁北克人等的整体文化生态与流行文化的距离没那么大。因此,本文认为,原生态音乐与流行音乐的距离,大体等于两种音乐的赖于生存的生活状态的距离,当这两种生活状态发生变化时,音乐也必然发生变化。
既然原生态音乐与当代主流生活有一定距离,那么如何理解原生态音乐在当代生活中的意义?首先,从音乐上来讲,原生态音乐提供了最基本的创作启示。这是一种最接近音乐的根本的东西,保存着很原始的音乐动机,这个价值是不可忽略的。其次,原生态音乐是一种考察人文含义时的可资参证的重要文本,中国的人文学者,大多因为忽略了音乐,所以也就很难掌握完整的人文精神图谱。其三,原生态音乐独特的审美价值是不可取代的,这种审美价值的含义主要来自前面两方面的因素。虽然这种审美价值不一定能被广泛接受,但是,我们也知道不被广泛接受的文化种类很多的,这并不等于那些东西都要被流行文化所掩盖。
有一种危险的看法以为,原生态音乐其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活体标本的价值。并且,在当今文化趋同的大环境下,展示一个部族原始的音乐风情,其奇异的视觉、听觉与流行文化的审美产生巨大差异,本身就具有市场化的潜质。换一句话说,原生态音乐有猎奇的价值。这样的认识是比较可怕的。首先,认为“原生态”是不可再生的,这是一种极其荒谬的见识,只是盲目使用了“不可再生”这样的流行词,他们错误地将自己看到的东西,认为是一成不变的。我看过一个独龙族的音乐资料,独龙族人因为引进了吉他,其音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乐句比传统的独龙族音乐旋律更长、更复杂,也更好听,但是却还是本民族的东西。其次,这种认识把原生态音乐仅定位为猎奇的对象,是一种审美间歇、审美轮换。用这样的认识来处理“原生态”音乐的问题,是背离原生态音乐的本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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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民歌最大的魅力,是因为它是最朴实无华的。
这一点,让民歌保留了人性中最原始的感情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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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民歌,但不要太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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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柴对民歌的看法真专业,有深度。俺作为一般乐迷,平常喜欢听民歌,主要认为在民歌里,能找到自己的来源,就是对根的认同。这是种潜意识。从音乐欣赏而言,这些小调作品,往往旋律优美,歌词抒情而直接,有时对着歌词慢慢品味也足够享受。记得中国以前很多优美的诗歌都是民歌,能够有幸流传下来的作品,一定是非常打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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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自己觉得民歌需要原汁原味,就是最泥土的最好。

但是我提出一个观点大家一起讨论。就是我觉得民歌的商业化是必然之路,在某种程度内,可以推动民歌的发展。阿宝是个例子,在阿宝走红以后,越来越多的人会被他的这种唱法所着迷,或是仅仅觉得有趣,在铺天盖地的流行音乐中,有这样一种独特的声音在商业环境中存在,实在是件好事。当然过度商业化也有问题,这是别话。

这有些像古城保护,在一定商业化范围内,对保护有利。因为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否则仅靠国家政府补贴在现阶段很多难以为继。对民歌来说,如何保持这种独特性和商业化的腐蚀是一个难题。从阿宝的两张唱片来看,第一张还是不错的,第二张是由问题的,太商业化了。

对民歌保护来说也是这样,现在很多村落已经到处听到流行歌曲的磁带和唱片,民歌的生存环境堪忧。如果让人们看到民歌手照样可以获得大众支持,就是给当地的民歌手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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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民歌新的作品难以出现,是与民歌的堪忧的生存环境有直接关系,当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泥土到城市谋生,当民歌手所受到的掌声越来越少,当老一代民歌手相继谢世,当流行歌曲被各种媒体高密度高强度地传播到农村,民歌手的生存环境前景灰暗。这与美国的民谣作品依然有市场的状况差异很大。砍柴说的对,“国外对那些类似于“原生态”的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的落差没有中国的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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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个人原因不喜欢阿宝,更喜欢李怀秀\融巴辛那这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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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用美声来演唱民歌,是一种民歌演进的方式。所以金铁林没有错,错的是青歌赛的评委,目光短浅,还号称专业人士。如果我当评委,早就把民歌的传统唱法,评为第一,而类似美声的唱法评为第二。我学院举办世界建筑系毕业设计作品展,就是把最土(孟加拉)的和最洋的(斯堪的纳维亚)选出来作为获奖者。因为这代表了两个不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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