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一种比思想更早成熟起来的文明,因为音乐更接近人的自然性情。长呼即可谓之歌,咏吟亦即可谓之歌,悲喜皆可歌。孔子传《论语》之前,便有诗三百。因此说,先有歌唱,然后有思想。因此,在思想还处于相对蒙昧状态的边远民族也可以有十分精彩的音乐。一个好性情,加上一个好才情,偶遇心随风动,音乐便如天籁款款来。因此,音乐是生活状态的一种反映,也是内心世界的一种反映,也就是说,文人心中有文人自己的音乐,樵夫心中有樵夫的音乐。如果有一天,樵夫成了彻底的文人,那么他就无法唱出樵夫的歌。
在流行音乐刚刚出现的时候,人们觉得它跟我们日常生活非常贴近,也非常新颖好听,于是觉得放牛的邻居老大妈的吆牛调十分落后,土得掉渣,于是都迫不及待对流行音乐双手示好。后来,流行音乐和所有流行文化一样渐渐覆盖了日常生活,农村年轻的黄种人妈妈哄孩子入眠的摇篮曲的作者可能是纽约大街上时髦的黑人乐手,我们的农村好像突然变得很“世界”似的,于是,民间消失了。
此时,来自边远山区的音乐,开始显示出它的独特价值。这本来是民歌,纯正的民歌,但是为了能在形形色色的“民歌”中很容易把它认出来,于是,就给它套上一个标签,“原生态”。
“原生态”不是中国独有,但是,国外对那些类似于“原生态”的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的落差没有中国的那么大。如何理解这些“原生态”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的关系?最简便的理解方法,这就好像王洛宾之后的《在那遥远的地方》、雷振邦之后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与哈萨克民间音乐的关系那样。比方,拉丁音乐、吉普赛音乐、非洲音乐、阿拉伯音乐、布勒塔尼音乐、凯尔特音乐、魁北克音乐等等,都是不折不扣的“原生态”音乐,除了非洲音乐因为涵盖的地域比较广泛,文化生态比较复杂因此彼此之间差异比较大不能一概而论以外,其他地区的音乐与流行音乐之间,关系没有多大的鸿沟。比方,在电影《泰坦尼克号》中,下等船舱里的群舞所用的音乐,就是典型的凯尔特音乐,听起来还是和普通的流行音乐一样自然、好听。为什么?因为凯尔特人,或者魁北克人等的整体文化生态与流行文化的距离没那么大。因此,本文认为,原生态音乐与流行音乐的距离,大体等于两种音乐的赖于生存的生活状态的距离,当这两种生活状态发生变化时,音乐也必然发生变化。
既然原生态音乐与当代主流生活有一定距离,那么如何理解原生态音乐在当代生活中的意义?首先,从音乐上来讲,原生态音乐提供了最基本的创作启示。这是一种最接近音乐的根本的东西,保存着很原始的音乐动机,这个价值是不可忽略的。其次,原生态音乐是一种考察人文含义时的可资参证的重要文本,中国的人文学者,大多因为忽略了音乐,所以也就很难掌握完整的人文精神图谱。其三,原生态音乐独特的审美价值是不可取代的,这种审美价值的含义主要来自前面两方面的因素。虽然这种审美价值不一定能被广泛接受,但是,我们也知道不被广泛接受的文化种类很多的,这并不等于那些东西都要被流行文化所掩盖。
有一种危险的看法以为,原生态音乐其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活体标本的价值。并且,在当今文化趋同的大环境下,展示一个部族原始的音乐风情,其奇异的视觉、听觉与流行文化的审美产生巨大差异,本身就具有市场化的潜质。换一句话说,原生态音乐有猎奇的价值。这样的认识是比较可怕的。首先,认为“原生态”是不可再生的,这是一种极其荒谬的见识,只是盲目使用了“不可再生”这样的流行词,他们错误地将自己看到的东西,认为是一成不变的。我看过一个独龙族的音乐资料,独龙族人因为引进了吉他,其音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乐句比传统的独龙族音乐旋律更长、更复杂,也更好听,但是却还是本民族的东西。其次,这种认识把原生态音乐仅定位为猎奇的对象,是一种审美间歇、审美轮换。用这样的认识来处理“原生态”音乐的问题,是背离原生态音乐的本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