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论坛

注册

 

返回列表 «89101112131415» / 37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向《音响二十要》开炮! [复制链接]

查看: 80548|回复: 367
111#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112#

根红苗正?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TOP
113#

不断的去复制、证明、还原或辩驳二十要的过程,正是一个初哥从成长、有所悟到放得下的过程。
TOP
114#

原帖由 670707 于 2012-2-28 11:52:00 发表
我们不妨提一条刘氏观点,他曾说音响器材之声应向现场靠近,这个观点的精要在于声音要具有客观性,可是如果把此话当成一把尺,那么很多器材用在“二十要”中根本行不通的,问题是:观点要有,饭也要吃的。理解就能想通一切了。

刘氏观点——他曾说音响器材之声应向现场靠近,如果说他的精要在于‘声音要具有客观性’,这当然没有错。
但是,同一个乐团,在不同的音乐厅里演奏同一首曲目,现场声音效果(现场音响效果)也是不同的,原因是因为不同的音乐厅具有先天不同的混响特征,你听到的声音除了乐团演奏的直达声外还听到了许多音乐厅内的混响声,且听众席上混响声压往往大于乐团演奏的直达声压,不客气地说,听众席上是在听音乐厅的混响特征效果而不是听乐团演出。要想听到乐团演出相对真实的效果,指挥席附近的位置(乐团混响半径之内的位置)就好得多。
录音时麦克风的位置往往就在乐团混响半径之内,哪里的声音受音乐厅混响干扰较小,声音相对来说更具有客观性、相对更真实,“听唱片比听‘现场’好听”的理由大概就在于此。
刘氏观点说音响器材之声应向现场靠近,却没有说明这个‘现场’是指听众席现场还是指挥席附近‘现场’?这就很难认同他的说法了。因为听众席上的‘现场’效果实际上就是音乐厅的混响特征效果,这与‘声音要具有客观性’完全相悖。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TOP
115#

注意是同一张唱片这个系统有那而另一个系统没有这个细节的话用啥评判?
TOP
116#

回复 114# 松香味 的帖子

没有想到这个“客观性”就会带来如此大的理解歧义,没关系我来解释一下;首先这个客观性是泛指想现场乐队在演奏,这里没有具体指向哪个乐团和演出场地,以此观点小口径的书架箱就勉为其难了,如果按“二十要”硬套那就行不通;其次之音响器材的音色表现,如果就按“二十要”中涉及器材音色问题,可能无法反映海菲兹、帕尔曼等小提琴家固有的琴声音色;好,就此两点我们再打开许多音响杂志文章,是否在欺骗和误导我们的发烧友呢?还有,你看音乐学院老师在教学生中是否把“二十要”作为指导学生用语?
TOP
117#

原帖由 kevinlove 于 2012-2-28 13:42:00 发表其实这个问题就像在讨论“美女之20项指标”,大家都知道是扯淡,但是不扯淡,就没法扯了。你在批评一个体系的同时必须明白它的局限性。除非你能在同一体系局限性下提出更好的标准,或者提出更有效的评价体系,否则这也是一种扯淡。
哥们你太有才了!这么混乱的问题让你这么言简意赅地说清楚了。
TOP
118#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最后编辑八先生 最后编辑于 2012-02-28 19:53:11
不为君王唱赞歌,只替苍生说人话!
鸟声、虫声、核桃声轻声入耳,
花事、鱼事、葫芦事诸事关心。
lp-33@hotmail.com
TOP
119#

回复 114# 松香味 的帖子

先生既然知道音乐厅混响特性,演奏者混响半径(视乐器和响度)对于录音信息量影响,为何不采用多单元、大口径音响呢,呵呵。
TOP
120#

这年头凤姐,芙蓉不是照样成名,敢说敢干就可以,哈哈.

挑战传统理论,值得称赞.但是过了头,不免有些哗众取宠的嫌疑.
最后编辑jacky70 最后编辑于 2012-02-28 20:20:14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