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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箱的音质评价方法与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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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二十要》也有争论,这里不便多说,原因很简单,《音响二十要》仍然是主观听感以文字表述为主的形式,少不了会使用到“许多形容词语”,无法“定性、定量”…………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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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松香味 于 2009-8-9 21:43:00 发表
《音响二十要》也有争论,这里不便多说,原因很简单,《音响二十要》仍然是主观听感以文字表述为主的形式,少不了会使用到“许多形容词语”,无法“定性、定量”…………

可能要准备火车皮拉砖头O(∩_∩)O哈哈~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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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原帖由 松香味 于 2009-7-28 14:45:00 发表
当进行主观听音评价时,为了尽可能涵盖全面,并尽可能减小因人而异的现象,应以:

1、“解析力好坏(音乐清析度高低)”、

2、“生动感强弱(音箱表现音乐是否鲜活)”、

3、“结像力好坏(声音


这8项是不够得,称的上HIFI音响的系统还需要:音场(深,阔,高低);定位感、层次感;人声或乐器的形体比例;等等要素,缺了这些声音就乱成一团,只能听一些独奏或人声小伴奏之内的曲目。更别谈什么HIEN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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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松香味 于 2009-8-9 21:43:00 发表
《音响二十要》也有争论,这里不便多说,原因很简单,《音响二十要》仍然是主观听感以文字表述为主的形式,少不了会使用到“许多形容词语”,无法“定性、定量”…………


这完全是理解的问题,个人认为都是名词。如果理解成形容词,看来对《音响二十要》理解的还不够。《音响二十要》讲的是本质。(“共振”、“自激”、“谐波”、“箱声”、“刺耳”、“烦躁”、“雾气”、“模糊”、“发闷”“畀音”、“发飘”、“狭窄”、“无力”、“拖尾”、还可以讲出很多—无止境)这些是现象,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所谓的内行人说内行话,就是说内行讲专业术语—本质—要素,初学者讲俗语—现象—抓不住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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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博览 于 2009-8-10 18:15:00 发表

引用:
原帖由 松香味 于 2009-7-28 14:45:00 发表
当进行主观听音评价时,为了尽可能涵盖全面,并尽可能减小因人而异的现象,应以:

1、“解析力好坏(音乐清析度高低)”、

2、“生动感强弱(音箱表现音乐是否鲜活)”、

3、“结像力好坏(声音


这8项是不够得,称的上HIFI音响的系统还需要:音场(深,阔,高低);定位感、层次感;人声或乐器的形体比例;等等要素,缺了这些声音就乱成一团,只能听一些独奏或人声小伴奏之内的曲目。更别谈什么HIEND了

仍然是理解问题。

知道音场(深,阔,高低);定位感、层次感;人声或乐器的形体比例等等的本质与那些物理指标相关,就容易理解为什么“音箱的音质评价方法与标准”要选择那些考量项目?那些考量项目已经包含了那些内容?我想,专家们也不是吃素的,知识面往往很重要,“制定考量项目”绝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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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松兄的意见。目前的声学研究水平,对于主观评价各项的科学性的定义是非常不足的。

我无意贬低《十二要》,但它只适合一般意义上的非正式评价,供发烧友玩玩可以。要想成为标准,哪怕是标准的初步指导性的蓝本,差老鼻子了!!!

另外,所谓的“音场”的评价,必须要在同一个公认可作为标准场地的声学环境内进行才科学,不同的环境,对所谓的“音场”的贡献是大大不同的,然则评价可以可信?《十二要》没有提及这方面,更没有定义什么环境才是标准!(当然要给出很多参数)

顺便说一句,很多HI-FI界所谓的技术文章,都只能算普通读物而已,当然,其中也凝聚很多个人的发烧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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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引用《主观音质评价教程》里的一段话:“(主观音质评价)和客观参数的测量相比,它的严格性、一致性似乎得不到保证,但要注意的是听音环境、节目源、周边设备和听音人均属于系统的一个部分。与客观测量一样,主观评价评的是系统特征,不是好坏与好听不好听。所以主观评价又称主观音质评价。这里我们慎重的引用了“音质”,其意为声音的品质,这是有别于 “音色”的(音色是指声音的色彩,它是带有个性化的东西)。”

《音响二十要》忽视了听音环境的声学特征要求这个重要前提条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及方式主要倾向于“音色”或好听不好听,与《主观音质评价》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同意aur agon兄的观点:“但它只适合一般意义上的非正式评价,供发烧友玩玩可以。要想成为标准,哪怕是标准的初步指导性的蓝本,差老鼻子了!!!”“当然,其中也凝聚很多个人的发烧经验,值得借鉴!”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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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很有趣的讨论,也是关于主观感觉的:
http://www.jd-bbs.com/thread-1947831-1-3.html

我没有详细看完。其中有人说的一句很有同感,大概是:学得越多,越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

个人认为:知道的未必对,不知道的未必不存在!所以,所有发烧友的感觉,我都认为是有道理或原因的,但自己一定要尽量保持客观或理性,对许多看法,是需要批判地接受的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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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二十要》文字表述的内容及方式主要倾向于“音色”或好听不好听,少不了会使用到“许多形容词语”,无法“定性、定量”;

《主观音质评价》(或者“音箱的音质评价方法与标准”)则是尽可能将考量项目在相对统一的“系统条件”下对【音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

另外,个人认为《主观音质评价》的意义在于,音质好(得分高),可以表示声音还原的保真度高(HIFI),声音相对真实;而“音色”是指声音的色彩,它是带有个性化的东西,说白了就是它没有普遍认可的意义。
最后编辑松香味 最后编辑于 2009-08-10 23:49:40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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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好几天没顶松大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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