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k 在 2006-10-6 20:29:37 发表的内容 其实我的能力和水平也很菜,只是在小范围内有几分把握,没办法,工作忙,泡在唱片里的时间不多。不过能掌握这个听感标准、水平远高于我的人其实不少,这得益于有一个非常好的交流氛围,只不过大多数都不愿意在网上摆显罢了。 至于我嘛,都怪当初不务正业,利用单位的资源和时间捞外快,帮助山寨厂焊接和调试功放,从此走上了先音响后音乐的不归路,跟乐团根本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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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们之间在很多方面,很多观点都存在对立了。
到网上交流自己的观点。
在你看来是——摆显;
在我看来是——相互促进;
而什么才是真正的“摆显”呢?
说得不客气,象你这样的,自己不谈具体问题(没有能力谈),却又专挑“毛病”,然后找些哗众取宠的“角度”,体现自己多么地厉害,比如;
“我并不是反对DIY和摩机,只不过在业余条件下,一没有调试和检测手段、二没有优质的零部件、三缺乏必要的聆听标准,能够得到好DD的机会并不会高于中六`合`彩。”
“世界上顶尖的交响乐团(如维也纳、柏林爱乐、芝加哥……等等),在演绎的风格上以及各声部的组合上都有各自的特点,我们在盲听唱片时又有几分把握呢?”
等等……!
等等……!!!!
哈哈!看上去是不是很有道理啊?对!很有道理!但是这些内容很多人之前都说过了,细心看帖的朋友早就知道了,我不是“别人说过的就不能再说”的意思,而是希望反复提出某些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说说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或者建议吧?不谈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办法或者建议,把别人早就说过的东西当自己的DD提出来,除了“摆显”,没有别的解释吧。
不然就多谈些解决问题的体会、经验,少摆问题。哈哈!突然发现“摆问题”和“摆显”里都有一个“摆”,中国字厉害啊!因为“摆问题”和“摆显”仅差一步————仅仅只是“摆问题”,避而不谈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办法或者建议,就==“摆显”。
再来一句——“得饶人处且饶人,以理服人嘛,……”cwk 真是“摆显”高手啊,佩服!!五体投地也!!!!
但是,你会“饶”我?“摆显”的目的不达到你会“饶”谁?我不需要谁饶谁抬,如果你谈些具体的对大家有帮助的东西,我也一样为你喝彩,可你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