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略看了一下本帖,发现讨论气氛很活跃,大家都很热情地发表各自见解,贵在参与的精神也是当今所倡导的。我也来抒发抒发己见:楼主的几个测评帖子我都看过一下,对楼主把器材的使用感受与大家分享表示感谢。当然,四川人吃上海菜感觉不够麻辣,广东人吃东北菜觉得太油腻了…但这都是神州大地美食菜系,没有谁高尚差别之分,只是合适对味而言。对于音响器材,对于喜好也是百花齐放,有人喜欢地动山摇的磅礴,有人喜欢低声吟唱的温柔…也是没有谁对谁错的。我就喜欢后者,也是“鞋盒”之类的热爱者,所以也买了三几对这类的音箱,更有是买了个猫王1电子管收音机为寻找那种广播年代的声音韵味。虽然没有太多hifi的元素,但胜在听起来舒服,自我感觉良好,能够从中得到愉悦。
翻看本帖前端一些图片,其中一张是音箱背后标签的图片可能是引起争论的导引。当中有个类似英国广播公司标志的图案及其之下的一行英文。据我理解这行英文大概意思是“基于英国广播公司设计资料”,也就是说参考了其一些参数等等。但我发现,三个带方框的英文字母并非英国广播公司的商标,只是很像,有点影射的感觉。因为当中“B”字母的上下两个半圆是一样大的,而英国广播公司商标是上小下大的,这个有所不同。当年美之声出产了一批据说是库存单元分音器的35a,我也入手过一对编号为18号的黑檀木版本,背后标签商标也有同样现象。后来因为声音未如意将其卖了。说回这款35a,因为所有商品都有其商业利益,最大限度获得消费者认同与购买是最终追求。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伤害他人,我觉得就可以了,致于合心不合心,对味不对味就因人而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