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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遇到这种小人!无语!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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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原帖由 Real 于 2014-9-2 21:20:00 发表
遇到这种小人!无语!绕道

绕到哪里都没有用,兄只有两条路,第一,老老实实交代JS输送器材问题!第二,离开168论坛!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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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原帖由 白了头一夜间 于 2014-9-2 21:25:00 发表
原帖由 Real 于 2014-9-2 21:20:00 发表
遇到这种小人!无语!绕道

绕到哪里都没有用,兄只有两条路,第一,老老实实交代JS输送器材问题!第二,离开168论坛!

当然,实在要是留恋168,不发言潜水回来看看,还是可以滴,呵呵!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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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原帖由 Real 于 2014-8-31 17:14:00 发表
这是什么思维方式,本无语

勉强回应一下
1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不同,都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我的原则是网上网下要分清。上网提出意见是希望帮助到网友和得到启发,怎么变成兄口中评头品足呢?一时是二手JS,一时是音响教父”或者“音响上帝”呢???
2前已说过,我的器材海印和淘街不少xx送过来试听,不好公开。
3也去过不少发烧友家玩,不乏本坛就不少好评的,图




这是real兄对论坛的要求,,历历在目,我觉得很好,同样适用于一个人!
正人先正己,我觉得作为一个有强烈正义感的网友,就应该这样,但是在这个之前,real兄是不是应该把自己和JS之间的那点不可告人的勾当晒一晒呢?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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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继续上168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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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回复 445# 嘟來咪发烧 的帖子

可惜,这里已没什么东西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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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

回复 446# Real 的帖子

先睡觉,明天继续等real兄公布与js的利益输送关系!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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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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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

在线等real兄公布与js的利益输送关系!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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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原帖由 Real 于 2014-8-31 17:14:00 发表
这是什么思维方式,本无语

勉强回应一下
1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不同,都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我的原则是网上网下要分清。上网提出意见是希望帮助到网友和得到启发,怎么变成兄口中评头品足呢?一时是二手JS,一时是音响教父”或者“音响上帝”呢???
2前已说过,我的器材海印和淘街不少xx送过来试听,不好公开。
3也去过不少发烧友家玩,不乏本坛就不少好评的,图


这个问题请real兄不要装死、回避!请正面答复!
如果说不清楚,兄之前在这个论坛的一些反常举动,只能视为与JS的利益输送!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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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回复 450# 白了头一夜间 的帖子

白兄:算了吧。利益输送这层关系,讲不清楚。这个论坛是音响发烧话题,其它话题还是不谈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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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回复 451# 岭南木瓜 的帖子

谢谢木瓜兄!
这个是原则问题,牵涉到发言的立场和倾向,不能等闲视之,况且real兄也一直教导我们要公开、公正,自己为什么不能做到呢?
我觉得既然real兄提出论坛人人平等,没有特权,就应该从自己做起!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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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还是不要太较真了,仅仅凭网上的三言两语推理分析就下个结论抓住不放是不可靠的,有些事本来就说不清道不明的,或者真实的一面人家不想不愿公布也是站得住脚的,就是纪检委也不可能把所有的真相都能搞清楚,玩音响本来就是非常主观的世界,不同的玩法不同的手段追求不同理想,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学习才是正道

说的不对的地方莫见怪
最后编辑tty123 最后编辑于 2014-09-03 11:10:25
【tty123】=【hdcd918】
QQ:8271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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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回复 453# tty123 的帖子

兄的意思,我能够明白和理解!
所有的经过都是real兄自己说的,我没有下结论,一些推理也在等待real澄清,如果是别人,或许就过去了,结合于real兄之前的对待论坛和其他网友的要求,我觉得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正人先正己,如果real兄不愿意回应器材来路问题,那么就应该在论坛对于自己之前的一些指责他人的言行进行道歉,承认自己是双重标准!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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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规则与道德的典范real兄教导了我们很多东西,包括以上这一段话,我觉得就说的非常好!

没有公众的眼光,有些人就会为所欲为!
一边在接受着JS的利益输送,一边在论坛扮演做道德的卫士,对既得利益的对立面进行着刻意的诋毁和打压!
恐怕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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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55# 白了头一夜间 的帖子

这个帖子当初为我而开,我有50%股份,哈哈!白兄要声讨lz另开一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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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原帖由 szlghyj 于 2014-9-3 11:56:00 发表
这个帖子当初为我而开,我有50%股份,哈哈!白兄要声讨lz另开一帖如何?

呵呵,我倒忘了这个茬了!
声讨谈不上,只不过对于一些暧昧的不正常现象想搞个清楚,而且之前real兄对于“点名禁入”也持反对意见,在这个帖子里面我也征求过real兄的意见,我想如果real再反对我参与这个帖子,就有自己打自己嘴巴子的嫌疑。
但是如果real兄出尔反尔,我也不会跟他计较的!只要real兄提出来,我就重开一帖!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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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原帖由 szlghyj 于 2014-9-3 11:56:00 发表
这个帖子当初为我而开,我有50%股份,哈哈!白兄要声讨lz另开一帖如何?




S兄,要是你觉得你的权益受损,把股分转给 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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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原帖由 Real 于 2014-9-3 14:00:00 发表
原帖由 szlghyj 于 2014-9-3 11:56:00 发表
这个帖子当初为我而开,我有50%股份,哈哈!白兄要声讨lz另开一帖如何?




S兄,要是你觉得你的权益受损,把股分转给 我,如何??

real兄,转移视线是摸有用滴!还是正视你自己的问题吧!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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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168论坛的会员数达到二十多万,构成很多,其中绝大多数是普通的音乐、音响爱好者!
但是也不乏音响杂志主编、其他音响论坛版主、专业音响商家等等特殊身份的会员,我觉得这个都不是问题,只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参与音响方面的讨论,大家都是平等的!
但是如果一些人明明是音响从业人员,却刻意的隐瞒自己的身份,这样做的目的只能是给自己“作奸犯科”留有后路,他们的利益倾向性言论会对其他网友(特别是一些涉世不深的新烧)产生极大的误导作用!
这才是问题的严重性所在!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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