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大口径的喇叭一定比小口径的全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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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音响论坛》杂志的刘汉盛总编,在评论德国Hi-End名厂MBL的那款充满创意与工艺水准的、价值人民币二、三十万元一对的MBL 111音箱时说:“在Meletzky(即MBL公司的设计师和老板)的看法中,他认为如果要设计出一对不妥协的喇叭,第一个要坚持的就是中音单体直径不能超过5英寸(13公分)为什么?因为超过这个直径时,喇叭单体便会在中高频的地方产生先天上的失真。这个频段的失真如果是听流行音乐就罢,缺点容易被掩饰。假若是拿来听古典音乐,刚好古典音乐最重要的频段就在中频与中高频段,尤其是小提琴的声音。因此,刺耳、生硬的声音就出来了。可惜,大部分的喇叭设计师为了市场与成本的考量,不得不设计中低音单体大于5英寸的二音路喇叭。这种二音路喇叭妥协于想要获得更多的低频。当然,也有些按照规矩来的喇叭(如LS3/5A)低频量感不多,但也已经在市场上获得肯定。”
为什么一些音响厂家会如此看重“5英寸”的中低音喇叭单元呢?这是因为他们通过长期的理论研究与大量的实际应用发现,当中低音喇叭单元的口径为5英寸时,单元的刚性则是处在最佳的状态,其有害的“分割振动”为最小,且此时可以做完全理想化的活塞运动,而声音的还原也最为真实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