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能把全部责任归在垄断商的行为上。因为我们还需要看:PC这个领域需要什么样的音源。可别说,我自己的电脑上存的音乐,多数都是mp3格式的;就算想把某张CD上的音乐存到电脑上听,我也会把WAV格式压成mp3存着,wav文件删掉——不是说mp3的音质能和wav的比,关键是我觉得电脑上听音乐,对我来说mp3够了;听HiFi的话,我还是用正规的音响听CD和LP去。
假如目前SACD的音质能强到让几乎所有人一听就能下定决心采用它,那么PC兼容等问题将不是问题,只要市场有如此强烈的需要,什么都不成问题。
垄断商的目的要赚钱,所以我就奇怪:卖DVDA,虽然可能有盗版,但能兼容得好,卖得好;卖SACD,虽然难些盗版,但卖得不好——这两种选择就未必见得哪一个会多赚些,为何垄断商现在似乎偏向于SACD呢?——从另外一个方面来想,垄断商也就是大的商人,最终目的是赚钱,盗不盗版版不版权其实只是律师之间的字面游戏和规则,假如唱片商真的唯版权和真理至上,那么它们首先就应该立刻停止所有CD的发行,把这条这么明显的盗版的渠道先截断,以保护音乐创作的合法权益。但问题是没有唱片商这么做,所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还是要看消费者们的反应的。
其实也不能说他们利用垄断来强迫制式的推广了:当年CD出来之后,LP也一直在生产着,对于古典几大品牌来讲,90年之前的不少出品都是CD和LP同时有的,并且要买的话都能买到,在这段时间内消费者是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的,唱片公司没有强迫消费者选择谁;但是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还是眼睁睁地看着LP的销售量逐年明显下降,最后才停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