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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
eric 在 2004-9-3 17:27:08 发表的内容 据我单方面了解事情是这样的:PHILJONES 的确是AAD的股东兼设计师之一,但他在今年5月份单方面退出AAD,上面所说的网站是他自己在美国开的,所以他利用这个网站帮自己宣传,并宣布真正的AAD是假货,现在AAD公司正和他追讨法律责任。PHILJONES 这样单方面退出公司、被公司法律追讨已经 不是第一次了。这个就是AAD的网站: http://www.aadaudio.com/
小李. 在 2004-9-4 15:08:50 发表的内容
warrior
天神
苏格兰风笛
KELL 在 2004-8-12 9:53:33 发表的内容 leslie 在 2004-8-12 9:24:40 发表的内容 那就是说以前的AAD也是PHIL JONES设计的咯,但是从英文字面理解,就是说本来就是2回事啊?AAD当然是PHIL JONES设计的,这无可能不是,因为这涉及法律责任和商标法。如果不是PHIL JONES设计的话,以前的AAD就是骗消费者,现在它根本无法生存,而且现在AAD网站上面的产品和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产品是完全一样的,但我觉得现在AAD所争议的是产权问题。
leslie 在 2004-8-12 9:24:40 发表的内容 那就是说以前的AAD也是PHIL JONES设计的咯,但是从英文字面理解,就是说本来就是2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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