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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论坛规定:所有交易物品必须在帖子中标明价格,一个卖家不得把东西分拆成数贴,交易仅限音响器材。违者删贴。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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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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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的新帖子被删掉 了~

但我还是支持这样,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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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Raxel 在 2005-9-9 19:09:06 发表的内容
http://bbs.hifi168.com/Bbs/article.asp?titleid=75258&ftdate=20050511&nTypeId=55


谢谢,已经删除它。
今天起,发贴没有价格的,除申请获批准外,一律删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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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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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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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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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一只企鹅 在 2005-9-10 10:19:23 发表的内容
遵守!



你当然要遵守,不然不劳版主动手,俺先封了你IP.HOHO
最后编辑李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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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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