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营快递进京“告状”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2-7 0:01:28· 来源:新京报
称《邮政法》第七稿中“350克以下信件邮政专营”条款将毁灭国内快递企业,国际快递四巨头将坐收渔利
去年12月22日起,中国快递业已全面对外开放。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曹阳)“下周,我和申通快递、天天快递的两位老总,还有我们聘请的彭旨平律师会一起到北京,拜访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申诉我们上海民营快递企业对《邮政法》修改稿第七稿(以下简称《邮政法》第七稿)的意见”,上海东方万邦快递公司副总经理刘和平昨日向记者透露,“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表明事实———《邮政法》第七稿一旦被全国人大通过并正式立法,不仅会使目前国内数十万家民营快递商面临倒闭,而且也将把国内快递行业推向最危险的悬崖。”
“350克以下信件邮政专营是最大的错误”
1月23日,上海20多家民营快递企业联名以挂号信形式向全国人大暨吴邦国委员长、国务院暨温家宝总理、全国政协暨贾庆林主席寄出了一份名为《上海部分民营快递企业对〈邮政法〉第七稿的意见》的公开信,次日又向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等以及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政府部门寄出了这份公开信。
《意见》中明确表示,“中国快递市场的实际情况显示,在邮政企业不能迅速、大规模扩容(包括人员、设备、场地、房屋、资金等)的情况下,350克以下信件寄递全部由邮政专营将是一句空话。”
刘和平称,以上海为例,民营快递企业的就业人员有10多万人,而邮政总共只有2万-3万人,其中从事快递业务的在1万人左右。即使不考虑民营快递企业效率明显高于邮政的因素,350克以下信件寄递全部由邮政专营的话,邮政系统至少要增加200多万人,仅上海就至少要增加10万人。“而由于邮政属于国家编制单位,怎么可能增加这么多的企业员工。”
“这是一部违背改革原则的法”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快递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则指出,从“十五大”以来的历次政府文件以及“非公经济36条”中,都明确表示“鼓励邮政普遍服务参与市场竞争”,而世界各国也普遍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的基础上,将传统的国有邮政通过民营资本的引入和特许经营等方式,推向股份化。“但《邮政法》第七稿不仅没有将原有的普遍服务移入市场经济,更通过邮政专营制度,将快递业同样纳入到垄断体制中。”
刘建新称,《邮政法》第七稿一旦得以通过,不仅会使目前主要经营350克以下信件业务的民营快递商遭遇生存危机,上述企业中的数百万员工也会濒临失业,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由于邮政根本无法承担起现有国内快递业务,因此国内快递市场将被四大国际巨头迅速占有。
“目前国内快递市场中,同城快递服务的约80%、跨省市快递服务中约50%的市场份额是由非邮政快递企业提供的,确切地说,就是由民营快递企业提供的。”刘建新表示。
“片面维护邮政企业利益”
《意见》中也披露,以上海为例,全市民营快递企业已有6000多家(全国性的民营快递企业有70%左右的总部在上海)。2005年的快递量在9000万件以上,占全市国内快递量的70%以上、市内快递量的95%以上。
刘和平称,“由于民营快递企业承担了80%的同城快递服务和60%以上的跨省市的快递服务,而其中许多是金融、进出口等行业时间性要求很高的报关单据、银行票据等急件,不要说所有的民营快递企业一下子突然死亡,就是其中的一半停业二三天,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也将受到强烈的冲击,经济上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刘和平称,《邮政法》第七稿的起草人明显站在邮政企业的立场上,片面维护邮政企业的利益,在信件由邮政专营的大旗下,将邮政的市场竞争性业务夹藏在普遍服务之中,以达到让邮政垄断快递市场目的。
刘和平在谈及《邮政法》第七稿时,义愤填膺地表示,“第七稿如果得到通过,那么,这将是一部‘枪毙’全国所有民营快递企业的恶法,一部不具有操作性的恶法(注:恶法和良法是法律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