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说明我的态度,我支持对酒驾的惩治。
我质疑的,更准确地说,是最初的一个信息“所有酒驾均走法律流程”与不久之后最高院还是哪个单位的二次解释“不是所有酒驾都需要走司法流程”之间的矛盾而引起反感。当时网上就有人质疑朝令夕改,紧接着,公安部门又做新的解释。
这样的反复体现的是这个法律法出台其实没有准备好。一个新法不完备是正常的,但是这样的频繁变化也太“不完备”了。
五月一日到现在查到的酒驾有多少?都走司法程序了吗?我表示怀疑。
去年还是前年开始的拘留15天的处罚之后,就开始有收效了。如果一些行政处罚范围之内的处罚都要走司法程序的话,这不是法律秀是什么。
我很希望这样的整治能打击中国的酒桌文化,一桌子哪怕是不怎么熟悉的人在一起也要一圈一圈的打,流于形式,我实在不喜欢,迫于人情,有时候也不好不从。两杯入口便开始称兄道弟,离开酒桌成路人,这样的酒桌文化更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