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老普啊,已过知天命之年的人了,让我说你什么好啊!
性取向是上帝给各人设定的,没什么好耻笑和非议的。据说霍洛维兹也有这个爱好,据说科普兰、伯恩斯坦、MTT也都是同性恋。
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或是在私密空间内处理自己的私生活,是合理的,也是值得尊重的。上面说的几位就都做得很好。
如果明知违法,却偏偏要冒险一试,那就是自控能力太差,即便被关大牢,也不值得同情。
再如果,明知自己身为名人,极有可能惹上被敲诈一类的麻烦,还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那就是愚蠢之极。
老普你连自己尊重自己都没有做到啊,真是丢人!
叫人以后还怎么看你那双眼睛,叫人以后还怎么听你的音乐!
顺说一句,我没买过一张老普的唱片。仅仅就是因为不喜欢他的面相。
面相不喜欢的还有一人,阿兰尼亚。你看看他那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