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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音响二十要》开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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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70707 于 2012-2-28 11:52:00 发表
我们不妨提一条刘氏观点,他曾说音响器材之声应向现场靠近,这个观点的精要在于声音要具有客观性,可是如果把此话当成一把尺,那么很多器材用在“二十要”中根本行不通的,问题是:观点要有,饭也要吃的。理解就能想通一切了。

刘氏观点——他曾说音响器材之声应向现场靠近,如果说他的精要在于‘声音要具有客观性’,这当然没有错。
但是,同一个乐团,在不同的音乐厅里演奏同一首曲目,现场声音效果(现场音响效果)也是不同的,原因是因为不同的音乐厅具有先天不同的混响特征,你听到的声音除了乐团演奏的直达声外还听到了许多音乐厅内的混响声,且听众席上混响声压往往大于乐团演奏的直达声压,不客气地说,听众席上是在听音乐厅的混响特征效果而不是听乐团演出。要想听到乐团演出相对真实的效果,指挥席附近的位置(乐团混响半径之内的位置)就好得多。
录音时麦克风的位置往往就在乐团混响半径之内,哪里的声音受音乐厅混响干扰较小,声音相对来说更具有客观性、相对更真实,“听唱片比听‘现场’好听”的理由大概就在于此。
刘氏观点说音响器材之声应向现场靠近,却没有说明这个‘现场’是指听众席现场还是指挥席附近‘现场’?这就很难认同他的说法了。因为听众席上的‘现场’效果实际上就是音乐厅的混响特征效果,这与‘声音要具有客观性’完全相悖。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2/2/27 16:46:48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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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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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70707 于 2012-2-28 18:15:00 发表
没有想到这个“客观性”就会带来如此大的理解歧义,没关系我来解释一下;首先这个客观性是泛指想现场乐队在演奏,这里没有具体指向哪个乐团和演出场地,以此观点小口径的书架箱就勉为其难了,如果按“二十要”硬套那就行不通;其次之音响器材的音色表现,如果就按“二十要”中涉及器材音色问题,可能无法反映海菲兹、帕尔曼等小提琴家固有的琴声音色;好,就此两点我们再打开许多音响杂志文章,是否在欺骗和误导我们的发烧友呢?还

07兄对书架箱有偏见,其实不少落地箱系统也很难达到平坦还原40Hz~20KHz(±3dB)的水平,甚至45Hz~20KHz平坦回放都达不到。
99%的唱片里是没有40Hz以下的音乐基音的,过分追求低频下潜其实意义不大。
一个音响系统,影响声音回放‘客观性’最严重的环节是听音环境(听音室),用双手做成类似号角形状,放到口前再说说话,你一定会发现自己说话的声音明显改变了。双手小小的‘号角’就有如此神奇明显的影响,更何况房间的各反射面。‘二十要’忽略了音响系统中影响声音回放客观性最重要的环节去谈‘客观性’……,呵呵,不敢苟同……。
对于音响器材来说:绝对“理想的、忠实地还原”是没有的,也是做不到的;我们只是在朝着“音响器材各自应该具备的基本性能”方面尽量努力,使其各尽其责而已。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做到“理想的、忠实地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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