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发烧 在 2005-9-29 19:54:23 发表的内容 中国的法律制定者都是弱智,连最基本的一点法律常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不敢承认! 在这样的情况下,制定的法律有用吗? |
有道理。据说中国的警察如果在执行公务中,遇到有歹徒行凶,哪怕是千钧一发之际也要先朝天开枪鸣警,然后才能射击歹徒,而且还最好瞄准歹徒的手、腿等部位射击。如果不按程序操作,就要犯错误,歹徒的家人一告,弄不好开枪的警察要下岗。如果不小心击毙歹徒,那麻烦就更大了,估计报告材料要写个洋洋万言,说不定还要来个内部调查。所以我们的警察——怕开枪,因为有法律在严格制约他们。
据说,美国警察别说制止歹徒行凶时可以立即开枪,就在街上发现有人可疑,叫你站住你不听的话,他就可以开枪射击。因为有法律在保护和支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