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linliulin 在 2004-10-25 23:38:47 发表的内容 我想这个帖子也该结束了吧。多有得罪,ADWS兄。 诋毁梅纽因,我很愤慨!修为。 注册商标Beethoven,---修为。 |
朋友,我不因为你崇拜梅纽因而愤慨,你却为何不让我鄙视他?你自己听不出他走音,为什么不允许别人听得出?(或者说你能容忍他的走音,却一定要别人也容忍?)
这是一个敢不敢讲真话的问题,如果一定要说“修为”,敢讲真话是好还是差?我明明极不喜欢梅纽因,也应该违心地说他好?
容不下不同的意见,又算是什么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