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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leeh
原帖由 黑海一舟 于 2014-6-4 11:19:00 发表约翰的意思是,建议把标题带点名禁入的帖子删除?那个帖子跟了42页了,都
原帖由 szlghyj 于 2014-6-4 11:25:00 发表还没有到删帖的程度吧?
原帖由 szlghyj 于 2014-6-4 11:40:00 发表168算很不错了。要是在JD早就什么ABCD#¥%&*@都出来了。哈哈
原帖由 黑海一舟 于 2014-6-4 12:01:00 发表 原帖由 johnleeh 于 2014-6-4 11:22:00 发表 原帖由 黑海一舟 于 2014-6-4 11:19:00 发表约翰的意思是,建议把标题带点名禁入的帖子删除?那个帖子跟了42页了,都 不讨论音响,斗气怄气专说人是非的帖子,应该立即彻底删除。 论坛就是自由开放的领地
原帖由 johnleeh 于 2014-6-4 11:22:00 发表 原帖由 黑海一舟 于 2014-6-4 11:19:00 发表约翰的意思是,建议把标题带点名禁入的帖子删除?那个帖子跟了42页了,都 不讨论音响,斗气怄气专说人是非的帖子,应该立即彻底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