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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leeh
原帖由 SAL 于 2011-2-26 21:01:00 发表投一下你们的言论有没有烦了大家, 投一下你们的言论有没有犯众怒,也可以投一下你这个"乌合之众" 的言论算不算骂人的话嘛.这你都不懂吗? 你不是日常工作中经常要搞民意的嘛
原帖由 胡敏强 于 2011-2-26 21:49:00 发表那自己爱音响爱音乐是追求什么呢。发烧两字是什么含义呢。有规定可以谈什么不可以谈什么吗。
原帖由 herodotus 于 2011-2-26 22:33:00 发表看到不必了留着一点神秘吧。总之啊是很有意思,脾气像90后,说古道今倒像个60岁,哈哈。
原帖由 jnrotten 于 2011-2-26 22:51:00 发表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上,中国要坚持正确的东西,确实太难了,要付出多大的牺牲啊,顶下李约翰和胡兄。
原帖由 ray_ji 于 2011-2-26 23:51:00 发表E版,其实你可以今晚辞掉168的版主,以普通人的身份狠抽常州三贱客几巴掌,然后明天重新上任。
原帖由 壮家汉 于 2011-2-27 0:12:00 发表 原帖由 胡敏强 于 2011-2-27 0:01:00 发表可笑之极。别人在说什么牌我们去说三道四了吗。我前面已经问了,这里的规矩是否已经在注册时有了。我们发言违反了哪条。请出示。 你们不对别人说的什么牌说三道四,但对自己的牌说一千道一万,都快变成祥林嫂了,而且还几个祥林嫂。
原帖由 胡敏强 于 2011-2-27 0:01:00 发表可笑之极。别人在说什么牌我们去说三道四了吗。我前面已经问了,这里的规矩是否已经在注册时有了。我们发言违反了哪条。请出示。
原帖由 壮家汉 于 2011-2-27 0:23:00 发表“旋律感”是凌总的一种发烧理念和总结,有很精辟的见解,但他本人不会上各大论坛宣扬,而你们大肆推广“旋律感”,给人“代言人”的印象啦!前面已经向你们提出“捧杀”和“避嫌”二词。有好东西说好就行了,搞得发现新大陆似的,我的感觉就是“常州烧友好为惊人之言”。就说到这,不妨碍你们,继续高举“旋律”大旗吧。
原帖由 胡敏强 于 2011-2-27 0:32:00 发表约翰兄你怎么还没有明白他们的用心呢。我提醒下,这里已经是家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