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心情欣赏音乐的人,一定的心情很好,生活惬意的人,一个北漂在北京的地下室的程序员,一个刚毕业无后台拿着微薄薪金租住在十平方小屋的大学生,还有一个拿着四万元高薪在广州打工的外地人,外企的技术主管,要交税,养全家,仰望着广州的高房价买不起房的人。能听音乐的比人这些人好不知要多少倍,因为你们可以用很多钱买音响,唱片,而他们不能,对于音乐,他们不是不懂欣赏,是太奢侈了,当还有太多烦恼事未做未解决时,是没有心情听音乐的,音乐装饰不了生活,那些认为音乐是受困人的明灯话,完全是学院派里不吃人间烟火的神仙的扯谈,再伟大的音乐也装饰不了实际生活问题,就象把50元面值的人民币设计得再好,也不如设计得很烂的100面值的人民币招人喜欢一样。所以音乐什么也不是,只不过是富贵人家里的一件装饰品而已。楼主的故事里,用“高尔夫”,“游艇会”或者“私人会所”代替”音乐“二字也有很合情合理很通畅的,但用“北漂”或“”蜗居“”代替就显得很搞笑了,这说明什么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