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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要为音响离婚!!! [复制链接]

查看: 10721|回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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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yf 在 2003-3-18 13:21:36 发表的内容
Hamasaki 在 2003-3-18 13:11:22 发表的内容
我以前的男朋友.....我现在的男朋友....
男的发烧友绝对不能找象我这样的女孩当老婆!!

吓,你还果真是美眉?不得了了。但愿现男友再跟你分手,让未婚的男烧友有机会享受知音共鸣的幸福。呵呵




不安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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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eslie 在 2003-3-18 13:20:37 发表的内容
Why?



两人有共同的发烧爱好,花太多时间和精力,生活上的其他矛盾就会越来越多,直到无法解决,只能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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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找个不发烧,但是支持你发烧的。象我现在的男朋友。

看我多幸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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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是个发烧友,那时我对音乐一窍不通,只听流行歌。后来他教我听蔡琴,古典,交响乐。我满满的喜欢上音乐和音响。结果我们分手了。
我现在的男朋友也只听流行歌,但我绝对不会教他听蔡琴,古典和交响乐。
男的发烧友绝对不能找象我这样的女孩当老婆!!

纯铁大哥很有福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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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这是我最喜欢玩的游戏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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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身上只有几百块,你肯定先去交了管理费,煤气费电费......,结果你就没有钱买CD了。两夫妻可以发烧,但孩子不能发烧(生病)。一大堆的衣服要洗,水龙头又坏了,灯泡烧了,厨房有蟑螂,表姨妈的儿子结婚,又要做人情......。生活!!!

一天到晚坐在沙发上,一跟烟、一炮茶,聆听......

结果还要做饭、洗碗。

每个男人一旦发烧,就不能适可而止(时间上)。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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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1fyf 在 2003-3-18 13:39:35 发表的内容
Hamasaki 在 2003-3-18 13:32:37 发表的内容
不安好心!!!!!!!!

我是已婚人士,无缘消受了。而且我也是希望你遇到有共同语言的真知音啊!呵呵



两夫妻除了知音、还有爱情和生活。对于这三点,生活为首,爱情为次,知音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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