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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音乐中的欣赏泡沫(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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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剧院 在 2003-10-27 17:24:57 发表的内容
算了吧,新德克的DD看看就算了。
指挥跟乐队合作演奏,可以说是对古典音乐的再创作,不同的合作可以有不同的结果,谁是最正确的可能要作曲家从地底下爬出来一一听过才是最后裁定。而且你在听的时候能重拾作曲家当年作曲时的环境和心情吗?别说你我都不行,作曲家自己也未必行。况且音乐的本质是什么,谁能说明白?!说到底其实我们现在听的都是演奏者用自己的理解去演绎的音乐而不是什么本质的音乐,我们听古典(和非古典)的音乐时,是要从中获取心灵的共鸣,要的是听到了什么,而不是有什么可听。用个最俗的比喻,音乐就象钞票,我们之所以爱它,是因为可以通过它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是因为钞票本身所具有的价值。
没有共鸣的音乐是死的,引不起你的共鸣的音乐对你而言就是死的。好的版本的意义就在于更能引起你内心世界的感动。同是一首经典的曲子,如《梁祝》,孔朝晖在雨果录音的演奏令我心动,音乐学院一年级新生演奏的只会令我心烦,就算是西崎崇子的也未能使我有同样的感动。
音乐从来就是感性的东西,要我“去除完全依靠感性判断的音乐欣赏方式,理智地深入到音乐的本质中去,正象辨证唯物主义所说,把握事物的本质......”,不如我去看谱算了!


我觉得梦兄的话本意就是,不要害怕因为自己喜欢版本比较等,而被别人嘲笑为“铜臭味”“庸俗”。

其实“商业”和“铜臭”扯上关系,乃是咱们封建时代流传下来的旧观念,应该摒弃。再说说“奸商”——如果他骗钱没信用,那不就是“奸”这么简单了,而是犯罪了;如果一个商人很聪明地让你多买他的东西或者多付点钱,那么这绝对不同:因为这是商业上的技巧,卖东西有大学问,买东西也是一门大学问,顾客自己的学问不精“吃了亏”,这你可不能骂商人“奸”;就好像你知识掌握不够,考试不够别人高分,难道能骂出卷子的人吗?

看回现在呼吁要尊重艺术的本质,我觉得这里“艺术”多少都有点像“倚老卖老”,博同情。其实如果艺术本身想出人头地,为何不自己去争取,比如说把自己的理论框架理得更清晰,把内容弄得更精炼一点呢?事实上也是,看看任何一本乐理书,大家第一感觉就是“烦琐”。的确现在的乐理体系很臃肿,一些很简单的事情,绕来绕去才弄出结果来。搞专业的因为经常接触,习惯了,也就不想去改进它;业余的实在没有时间,因此无能为力。所以我想,假如艺术自己不行动起来改造升华自己,迟早是自取灭亡。

另外澄清一个问题:好的东西不一定非要让人花很长时间去理解体会;相反,真正绝顶好的东西应该是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让人明白到它的深刻之处。
最后编辑felix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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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ize兄说的是有道理的。
不过就像一些DX所说的,欣赏音乐,在于一份心情。另外关于版本比较的问题,我举一个例子如下。
现在请你分析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给一个小时,请你学习《乐理基础教程》(上音出版社),或者H.伯辽兹所著《管弦乐配器法》;第二种情况,也给一个小时,给一些关于唱片出版、版本比较类的资料,结合个人的收藏来阅读;这样一个小时过去以后让你去跟好朋友聊天,哪种情况下可以“侃”的东西多一些呢?哪种情况心情更舒畅惬意呢?都是业余爱好者的情况下,大家愿意选择哪样呢?
    对于不同演绎,的确说真的,不预先告诉我,我真的可能说不上谁是谁;但是多数情况下我是预先知道的,这时我也觉得很奇怪:知道之后再听,心理上觉得真的很不同。我想不少人都会有这种感觉。更关键的是,在这种“预知”情况下听音乐,我心里真是由衷地感到很愉快很舒畅,也很愿意接受已有的版本评论。正所谓“难得好心情”嘛,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我是十分热衷于所谓的“版本比较”的;换句话说,我喜欢弄一些版本收藏这类事情,完全是为了一份好心情而已,可能有时有兴趣,再去学一点理论。

    当然如果有朋友就是想听出是否有客观上的差别,那么就另当别论了。我的很多聆听感觉如果用科学设备来观测的话是站不住脚的。
    关于时间问题吧,我觉得是充裕的。每天晚上睡前听一个小时音乐,大概相当于两部浪漫主义协奏曲或者一部大型交响曲吧,这样几年下来,主要的古典作品都可以听上好多个版本了。假期每天可以多听一点。
上面如果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请各位DX多多指正!
最后编辑felix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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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文章说出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
    比起以前的人们,现代社会的确精彩很多,有了更多诱惑人的地方。于是现在我们可以“专心”去干一件事情变得困难越来越大了。
    真正地去学习音乐艺术理论是一件费工夫的事情,哪怕只想粗略地去感受一下,也要付出时间。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搜集各种奇珍绝版唱片,不能算是在音乐艺术上下过功夫。没有付出怎么会有收获?所以对于我自己来说,花了不少时间来收集各种唱片,至多只是锻炼了与各种商人的社会交往、撰写商业信函等这类实践的能力,对于音乐方面来说,长进不大。
    但是,我也不会去要求自己在音乐理论上面要达到怎么样的高度。换句话说,在音乐艺术上面,我没有太大的上进心,严重一点就是“不思进取”。理由是什么?因为我在自己的专业里面已经付出很多了,可以说有点累。我爱好音乐,纯粹就是它能够“解决”我的这种“累”,只不过有时候突发奇想去了解多一点东西而显得“想学一点理论”而已。对于古典音乐,我觉得供求关系是它求我,而我不欠它。我觉得一个人对于自己业余爱好的进行方式,不必负“道义”上的责任(比如说,我喜欢它但不一定意味着我去钻研它);不过如果有人精力充足,愿意去钻研,那更加好。于是我的意思是,爱好这方面是很私人的事情,不应该有任何道德约束。
    但是,对于音乐专业人员,对艺术真理的追求、钻研是很必要的,避免商业等非学术上的影响也是必须要做到的。业余爱好者怎么样无所谓,但是搞专业的一定要站得直站得正。我们讲不出“为什么业余的一定要理解本质”的道理,但是绝对讲得出“为什么专业的一定要钻研”。
    唱片圣经、榜单等是商业行为,能够影响艺术是这种商业行为的成功之处。商业有时会损害艺术,但是艺术未必对商业毫无影响。艺术与商业本是社会上的两个范畴,不分贵贱,应同等对待。对于具体这种情形,艺术和商业有了冲突,最终可能会分出个胜负,也可能一直这样“吊”下去没完没了。不过不管最终谁胜出都是应该值得肯定的。其实很多时候,我们自己觉得“很合理”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并不一定合理,很简单一个例子就是:古典音乐凭什么凌驾于其他音乐头上呢(其实这也是我们这一群古典音乐爱好者自己心里的一厢情愿而已)?其中道理恐怕永远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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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想到一些东西补充写下去。
   其实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版本比较或者唱片收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另外说真的,有时候理解了一样东西,原本看不出来的“差别”,就会显现出来。我举一个切身的体会。在乐理,大家都知道有“大调”“小调”之分的,不过有更邪门的事情,原来“大调”还分为“自然大调”“和声大调”“曲调大调”;小调也类似。各种大调之间的区别无非就是七个音阶里全音、半音的不同排列方式而已。每本乐理书都信誓旦旦地说这之间有听觉上明显的差异。之前我打死都不信(其实开始时我对作品的大小调都不能百分之百分得清),现在有机会实践了一下,真的还听出了他们之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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