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公告 [复制链接]

查看: 7272|回复: 26
1#

hifi168 在 2003-3-25 18:36:57 发表的内容
另外,对于某些别有用心者的捣乱行为,本网已保存证据,并与有关部门和律师联系协助解决,以维护本网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请版主出面解释何为“别有用心者的捣乱行为”?是不是对版主某些做法持不同意见就是“别有用心者的捣乱行为”,请问版主如何界定,标准又是什么?是国家相关法律条款还是本论坛有关规定,请版主说服,给大家一个明白!!!!
分享 转发
TOP
2#

模似派 在 2003-3-25 20:41:11 发表的内容
时地无银......!


我不懂这位朋友是什么意思,我从没有在这个论坛捣乱什么,在这之前连和版主的不同意义好象都没曾有过。你可以查一下我的帖子或跟帖就可以了,请这位朋友说个明白。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