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楼主的困惑,我深有同感。我百分之百的可以理解这种困惑。
上山砍柴兄的几个问题,似乎也有些棒喝的妙意。
我初听西方古典音乐,确是因为理性的认为这是一门最容易触动灵魂深处不为自己所知的角落的艺术。我想藉此打开多一扇心灵之门。而且没想到自己就这么容易的爱上了古典音乐而乐此不疲。
我也曾经怀疑过我对古典音乐喜爱的原因:是否在我强迫自己聆听的最初的那些日子里,我使自己纳入了这种形式与规则,而形成习惯?这种后天的培养,是否并不是对自己本真性情的发掘与丰富,而相反是一种扭曲?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真的能对这种西方文化精髓的最抽象的表现形式产生共鸣么?
答案我早已找到。
不可否认,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的差异如此巨大,我相信b小调弥赛更容易打动一个基督徒。但不管怎样,我们一样被它打动了,就好像我们也一样会在泰坦尼克号在银幕上沉没时流出眼泪。你不能说我们的感动就不纯粹吧。这就是答案了,人类的情感具有无可争议的共性。文化的差异只是表象的东西,仅仅是不同的思维习惯、道德标准与价值观。而最基本的善恶判断、爱憎情感却是全人类大同的,亲人离去我们都会悲伤,梦想成真我们都会欣喜,面对背叛我们都会愤怒,我们都仰视崇高而鄙视渺小,等等。
所以,不管是什么文化,都是人类的文化,在这些文化的背后,承载着作为人的与生俱来的共同的特质。
再来看看楼主举的例子,不同地域的中国人的婚姻确实比涉外婚姻普遍的多,容易的多,这其中正是文化的差异在作祟。但这只是说明两种文化之间存在差异,并未否定他们之间存在着很多的共性,这就好比我们只要拿出足够的爱心和真诚,同样可以与一个野蛮原始部落的人成为朋友。
说回音乐。首先,我相信不同文化中的艺术形式,虽然形式有天壤之别,但他们所表达的爱与憎、喜与哀、挣扎与困惑、奋斗与辉煌都是共同的,只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有时,反而由于我们生活在自己的文化氛围中,而对自己文化中透射出的人类共同的光芒视而不见,反而是其他文化更容易让我们感受到这些东西。音乐作为最抽象的艺术形式之一,其实是最能轻易越过文化的差异而打动人心,引发共鸣。所以楼主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的“聆听”的纯粹性,它一定会比孩子们喜欢吃汉堡更纯粹。
音乐里,文化的差异带来新奇的角度、心灵的启迪,而差异背后的共性带来感动、共鸣、与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