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 在 2003-7-25 15:37:13 发表的内容 坚决支持ERIC版主的决定,维护论坛的纯洁. 早就想说几句,今天一吐为快. 身为论坛板主,发言写文章前应仔细想一想文章发表后对坛上烧友的产生的影响. 以我之见,象"令人兴奋的**聚会"这样的明显带有广告性质的文章,还是少写为妙. |
既然你点名说我,看来有必要说明一下;
1、我是因为不相信“土炮胜音乐传真”而主动要求参加他们的聚会的;
2、聚会前他们之中我只见过MARKH,其他网友只是第一次见面;
3、我以KEN这名字保证我贴上说的全是真话;
4、发贴的目的不是为了谁卖广告,只是对器材的看法。当然因为里面提到了制作者的名字这一定会有广告的嫌疑,但难道要说“无名氏制作”才行吗?
5、听到好的器材我会继续写,不管是洋枪还是土炮,但我会尊重ERIC的决定,按ERIC的要求写。
你所提到的贴子在这里:令人兴奋的西樵发烧聚会http://www.hifi168.com/bbs/article.asp?titleid=29539&ntypeid=10
我之前也发过一个有为土炮卖广告嫌疑的帖子:到黄荣贺前辈家听“乐器”!http://www.hifi168.com/bbs/article.asp?titleid=20985&ntypeid=10
相关贴子:拜访黄荣贺前辈。http://www.hifi168.com/bbs/article.asp?titleid=20440&ntype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