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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剑发烧十悟(一)——发烧,一种精神和态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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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喝嫖赌烧,一样都不能少。
为什么说吃喝嫖赌是恶习,难道烧就不是恶习?
在下认为:吃喝嫖赌烧,都是一种需要,一种态度,一种体验,一种追求,不算恶习。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3/10/21 17:12:29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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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是为满足视觉、听觉、触觉愉悦的需求;音响发烧是满足听觉愉悦的需求,更专一一些。
因此,音响发烧也不是神马神圣的东西,算是更高级的嫖。

凭什么说嫖就不能算一种人生境界的追求?

什么是高雅与庸俗?什么是高尚与低贱?都只不过是一种人为的定义罢了。

比如:当官的包二奶,那是有生活情趣;普通老百姓包二奶,就是腐化堕落。

嫖,可以说是淫;而音响发烧可以说是欲,都是饱暖之后的玩意儿。

自己想怎么玩就尽可能怎么玩,没必要把某种玩法标注上某种标签。

任何所谓的艺术,都是吃饱了闲得蛋痛的产物。
最后编辑kick 最后编辑于 2013-10-17 15: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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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无所谓级别,有钱大烧,没钱小烧。
就像嫖,有钱,包二奶,到天上人间去嫖;没钱便宜滴嫖,其愉悦程度同花多少钱没有关系。
也像喝酒,有钱路易十三、茅台,没钱土泥烧,最后都是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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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嫖的人次多还是烧音响的人次多?哪个算主流?
同理,嫖如果算恶念,难道烧音响就不能算?
又同理,买房算不算恶念?买第二套房跟包二奶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占用过多的社会资源。
推而广之,买车算不算恶念?
最后编辑kick 最后编辑于 2013-10-17 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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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得罪我的问题。
正是由于每个人认识不同,看问题有差别,整个社会才多彩多姿。
我们的观念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人为地把某些行为称为恶,某些行为称为善,其实善也好,恶也好,都是人类为自身为生存、为生活、为活得有质量、活得有尊严的正常社会行为。
故意要把某些视为高雅,某些视为庸俗,是不可取的。
吃喝嫖赌非恶习,发烧也并非高雅,都是人类行为。

说三件事,也许能理解我的说法。
1、有数人伪造通行证,我的意见是没收通行证,而另一同事主张交公安局处理。
2、有人通过办公室后面的窗户,用木杆窃取财物,我主张赶走就算了,另一同事打算把对方抓起来交公安局处理。
3、都说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但有时浪费才是必要的。如果把投资多浪费些,第二年就会多拨款,如果节约了,上级会认为你这个部门用不了那么多投资,第二就会砍掉部分预算。
最后编辑kick 最后编辑于 2013-10-17 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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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所有爱好都可以算“陋习”,如果硬要把某种爱好定义为高雅,是极端错误的。
最后编辑kick 最后编辑于 2013-10-18 1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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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我的话语之中并没有否定楼主的观点,其主要观点本人深为赞同。
只是在批判某些社会世俗观念。
个人也非常能理解不同的观念,甚至有的恶意“强-奸”HIFI的观点,我都没有反驳,也不认为拥有这种观点的人是“下三滥”。
音响发烧本身就是尽可能利用现有器材的基础上,尽可能发挥音箱的特点,它归根结底就是一种“玩”的东西。
泡论坛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为这种“玩”,找到少走弯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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