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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目瞪口呆的李宇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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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ixcat 在 2005-11-7 19:15:29 发表的内容
小芽菜 在 2005-11-7 18:33:13 发表的内容
felixcat兄的这个例子有点深澳哦,呵呵,能都说明白点吗?


是指“通奸”的例子吗?

说通奸不违法,那是针对有的人说超女是正当的商业行为;

说“通奸”可能是高尚的,那是针对有的人找理由说超女里面其实艺术成分很高;

说“通奸”双方付出努力和艰辛,那时针对有的人说超女也付出过练习的努力(其实他们没想过,艺术功底、修养都很高的那些学生所付出的汗水远远比她们多得多)。

其实我想表达的意见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按劳分配”的。假如在智力正常的前提下,出现太过明显的“少劳多得”,那么不管怎么说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另外,并非大家所认可所共同崇拜的东西就一定是正确的,虽然超女这仅仅是个节目,但举几个极端一些的例子也不失寓意:二战时德国民众对希特勒的支持不可谓不强烈吧?二战时日本民众对天皇的效忠不可谓是不誓死吧?它们的强烈程度绝对远远超过现在fans对偶像的崇拜吧?但结果证明他们的选择正确吗?最后是什么东西让他们清醒过来呢?(——对于后者,原子弹)

各种领域的以往经验都告诉我们,凡是曾经出现过狂热现象的东西,假如不加以改进,到后头来结局都不是完美的。古典音乐界也如是,克莱本是一个例子。


你举的西特勒和日本天皇的例子和崇拜歌星完全没有可比性,前者是全国性的个人崇拜(文革时我们也有过),而后者是民众选择自己喜欢的偶像。美国有让本国民众崇拜的歌星和体育明星,我们也有刘翔、姚明,也算上现在的李宇春,你可以喜欢他们也可以不喜欢---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有被崇拜的明星。前者是会给人民带来灾难,后者只是一种文化现象,不能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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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ixcat 在 2005-11-8 16:54:48 发表的内容
小松 在 2005-11-8 16:07:28 发表的内容
你举的西特勒和日本天皇的例子和崇拜歌星完全没有可比性,前者是全国性的个人崇拜(文革时我们也有过),而后者是民众选择自己喜欢的偶像。美国有让本国民众崇拜的歌星和体育明星,我们也有刘翔、姚明,也算上现在的李宇春,你可以喜欢他们也可以不喜欢---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有被崇拜的明星。前者是会给人民带来灾难,后者只是一种文化现象,不能类比。


美国的年轻人是如何崇拜歌星和体育明星,因为身处其境,我想我是比较了解的。我不想用国外的例子和我们国家来比,但是既然兄台提到了,那我的比较结果是:国内的追星的热烈,和国外的热烈,的确相当不同,粗略来讲区别在于:人们把这些现象定位在文化中的哪个位置。

至于具体如何不同,我觉得最好的感受办法是您亲自来切身体会一下便知道了。

我为什么要在这个帖子上面写东西呢?这是因为我感受到我国的年轻人的文化沉淀越来越少了。相比之下我发现美国的年轻人里面显现出来的文化沉淀着实有些份量,至于英法德那边情况则更好。我并不是说外国的东西都是好,但他们确实有这些优点。因此取长补短是最聪明的办法。

我觉得国内娱乐导向要为以上的现象负大部分责任。当然这些娱乐节目,短时间来看对国家政体、社会稳定等没丝毫影响。所以目前的确我们不必把讨论上升到某些高度去讲,甚至根本不需要太多讨论。但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物质上的毁坏的确是灾难;但是精神文化上的快餐式灌输也不见得不是灾难。我的比喻有无意义并不要紧,各位朋友看了之后觉得有道理的点点头,觉得没道理的哈哈一笑也就OK了。

有些事情所导致的的影响并不是短短几年或者十几年便能体现出来的,甚至影响到社会的哪些方面现在也是很难预料的。还是让它来经受时间的考验吧,这个帖子50年之后或者100年之后再翻出来看,或许会更加有意思。


只是觉得先前的类比不妥而已,那就哈哈一笑吧...  50-100年以后怎样?---我不知道,但现在我们实在没有必要把超女们当成洪水猛兽。
至于欧美国家年轻人的文化积淀强于我国的年轻人,我想应该是吧,原因很多,我没出国考察过,呵呵。不过我不认为我国的年轻人的文化沉淀越来越少了,想想30年前的年轻人是什么的状态呀,按照中国现有的情形,我想我们的下一代肯定是要强过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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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kuang 在 2005-11-11 1:03:45 发表的内容
大字报式的思维方式影响到今天仍然严重,是真正的社会破坏力的表现,而且影响深远呢。

没错,这是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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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版说道点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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