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运海 在 2005-7-27 19:49:10 发表的内容 我国社全主义有些法律的特点是只有上文没有下文. 例如:1.学校乱收费只有"不准"没有下文了. 2."不准"公车私用,也没有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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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就是这般无奈的!谁有办法吗?不可能的。只怪中国地大物博,还有他妈的人多。就是人多,造成了这样混乱的局面;就是人多,造成了所有的制度在中央制订后,到了下面就成了新的卑鄙的起源。其实就现在的先进性教育而言,中央的意思显然是正面的积极的,而到了下面,大家看看,原本群众忘记的共产党员,几乎被各个难免地推向了一个可怕的极端。群众说:又一次运动开始了。可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