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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名禁入”,大家讨论(本帖不禁止白头、real和任意会员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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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4/6/5 14:26:51 执行 关闭主题/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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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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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部分支持黑海兄的观点!
只是也希望黑海兄客观的看待一些历史问题,兄如果有兴趣和时间,可以细细看看镁声盖子的帖子和我的三越电子管的帖子,更早的还有车佬兄的帖子,real的表现是什么,我不想再多加评论,甚至我任何时候都可以承认我自己是存在一些态度上面的问题的。但是过往的恩怨已经形成,是非曲直也难以论述,而他却一直乐此不疲的纠缠与你,换做你,怎么办?或许兄可以有常人不及的涵养,一再退让,事实上,我从来没有主动的与real发生冲突,他的帖子我更是没有踏足半步,所以无论从论坛规则和论坛礼仪来说,我觉得我已经做的到位了,而real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请问,此情此景,作为帖子的主人,我该怎么办?是继续争吵下去,还是干脆退出我自己的帖子?
或者换个思路来说,当事人不是我,是两个不相干的人总是在兄的帖子里面争吵,可是并没有触及到版规,而对于兄的“停止争吵”的劝告,置之不理,根本无视兄这个楼主的存在,兄怎么办?兄可以教教我,咱们以口对心,只要切实可行,我照办!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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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黑海一舟 的帖子

论坛虽然不完全等同于社会,但是其实其中很多事相似和一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多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所以形成的矛盾也不尽相同。
就拿你我之间举例,基本上还是处于正常音响见解的分歧和争论,虽然言语上面有一些冲撞,甚至讥讽,但是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兄有什么恶意和目的,我也是一样。而real多次进入我帖子的方式和目的,就是典型的别有用心,比如这次,他就是自以为看到了我与兄之间的嫌隙,认为可以利用,所以他进入帖子里面的发言首先是指向E版,说“名人放下身段”等等言辞,和正常音响讨论是完全没有关系的,所以我历来觉得,不要看其事后装的多么无辜,出发点果然阴暗,就是其心可诛。
此一点,兄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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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5# 360 的帖子没必太执着这个数字了,我经验是调整方向对的话,去到0,5cm到1cm(或2cm)已非常足够了,还有,在普通听音环境会几个可体现微调听音风格的摆放方案,能根据喜爱放置就0K了。但也一定规律的,不可能太"随意"的。)

这是real的观点

(摆位绝对有用,但0.5就有点走火入魔,你确定你每次坐回座位上与上一次没有0.5的误差?你连续数十分钟头不动一下?我自己的摆位单位大概是3CM左右吧。
说这个话,绝对没有对威虹不敬,这次在慕尼黑碰到威虹老板老周,一起吃饭喝酒了,他现在光压货的钱,差不多X位数,统统套现光吃利息都够了,还坚持,真的是兴趣,佩服。 )
这是E版的观点!
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吗?

兄:不是跟你说过吗,你何必去截穿一个肥皂泡呢???,连名人放下身段扯住这个0.5毫米不松口了,应知论坛要的的人气.............................不要..............在论坛上,看到什么,想说提一下,真心讨论说深入点....................有些人并不是想你去提意见的!!!

妖~~~~
再复黑海一舟 :不是跟你说过吗,你何必去截穿一个肥皂泡呢???,连名人放下身段扯住这个0.5毫米不松口了,应知论坛要的的人气.............................不要..............在论坛上,看到什么,想说提一下,真心讨论说深入点....................有些人并不是想你去提意见的!!!

也复上上一楼:兄转移视线方法是好的,连名人放下身段扯住这个0.5毫米也是转移视线啦

回复 361# 黑海一舟 的帖子舟兄:切莫把传销的真相告诉你的亲友(如有亲友参与了传销的,特别是投入了还没赚到钱的),你试想一下你去打破一个梦想(神话),不和你拼就怪,点到即止吧!不如就让大家都保留一份希冀

以上就是real的几个回帖,既然他与E版观点都差不多,觉得摆位1cm,甚至2cm就差不多了,为什么反而会支持持0.5mm意见的你,而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反对意见相近的E版呢?
这个问题,我想有智商的网友应该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正确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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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real的这几段发言,除了触目惊心的红字和遮遮掩掩的点点点外,是在讨论音响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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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方江 的帖子

谢谢方兄的支持,我也不想浪费时间和精力,无奈。。而且恰巧这两天功放发到厂里调电压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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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黑海一舟 于 2014-6-4 22:36:00 发表
请各位针对本人帖子里面的问题展开讨论。
好多问题,我已经提出。

我是当事人,其实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黑海兄也没有回应我的问题,遇到有人纠缠或者无视楼主争吵,而又不违反版规的情况下,怎么办?是一直由他吵闹下去,还是鸠巢雀占,让出自己的帖子?
如果是带着问题来找答案,我想答案已经找到了,如果是带着答案来找答案,恐怕这个答案永远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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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不是法庭,很多的行为和言语都是处于一种边缘化的,没有办法用法律和规则去界定它,比如说一些人喜欢发帖子,也发了很多帖子,像本人和残剑兄都是如此,而一些人则长期或者从来不发帖子,却总是喜欢到别人的帖子里面讥讽两句,也谈不上谩骂,也谈不上违反版规,很简单,就在你的帖子里面说两个字“枪文”。那么怎么处理呢?你想回敬他,还找不到他的帖子,哭笑不得吧,一次两次可以置之不理,经常性的呢?就开始吵架吗?是不是有一种很好的机制来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呢?
理性的说,不一定非要采取“点名禁入”的方法,而且这个方法也只不过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自觉的,你点了一下他,就算不采取“点名禁入”,下次他也会注意了,不自觉的,你就算“点名禁入”,说不定他还会搞个马甲上来,防不胜防。
那么难道就由得论坛这样无序吗?我想当然不是,而类似于黑海兄这样的公投帖子,最终的结果也不可能是一边倒的支持哪一方,所以争来吵去,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我想在不违反国家法律为前提下,出现了分歧和争议,论坛的管理者是有权利行使正当的管理职能的,这一点应该确立。
所以,我想,不一定非要采取“点名禁入”,但是可以进行一些警告,对一些纠缠的,阴阳怪气的发言,首先由楼主提出警告和不欢迎,如果事态进一步恶化,可以由版主提醒、警告,请发言者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措辞,警告不听的,版主有权进行禁言,直至封id,这样的管理方式其他论坛也普遍采用,我觉得可以借鉴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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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马上就开始了,每场比赛都有裁判,可以想象每个队可以被罚下前锋,也可以罚下后卫,甚至是守门员,场上可以是10对10,甚至可以9对9,但是不可以想象,一场没有裁判的比赛。
某种意义来说,一场精彩的比赛很大程度上面是由裁判员来决定的,掌握尺度,果断判罚是控制局面的要素,而现代足球的评判天平无不是向鼓励进攻倾斜,对进攻方的恶意犯规往往被处以黄牌,甚至红牌,点球!
这一点,其实在论坛也是一个道理,论坛鼓励的就是多发帖、多分享,而哪些阴阳怪气,自己不作为,对别人的劳动成果不尊重,甚至是信口开河的打击讥讽的,我觉得论坛还是应该像足球学习,从重从快,这样,才会保护那些辛勤发帖、乐于分享的网友的积极性,才能吸引到更多的人参与到论坛和这个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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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 烧到残废 的帖子

兄仔细看看,已经将我的帖子比喻成传销了,还要怎么才能叫做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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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 烧到残废 的帖子

绝对不是说的威虹,我可以向毛主席保证,呵呵,退一步来说,人家威虹正正当当的做生意,比喻成传销合适?所以e版说他一贯信口开河,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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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 烧到残废 的帖子

这个问题人家威宏并没有炒作,兄可以跟楼主探讨探讨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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