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ind81andy 于 2013-3-22 21:39:00 发表 今天,终于与富盛达到解决协议,富盛同意退货,按原价9折退款。此事到为止,已身心疲惫。有朋友可能问,为何不要求富盛退全款呢?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就此事也向法律界的一些朋友咨询过的,若真正闹到法院,可能胜诉的希望比较大,但是,代价也大(主要是指精力方面)。算了吧,就让此事就此和谐了。[font |
真诚的祝贺wind81andy兄和富盛达成调解协议。
很多的事情不完全能够在情、理、法三个方面达到统一。就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当初因为一处房产的纠纷与开发公司打官司,虽然自己有理有据,但是就是斗不过人家,也是当时年轻气盛非要争一个高低,不肯接受当时看似不合理、现在看来完全能够接受的结果。后来双方闹翻了,发生了一连串的升级事件,两败俱伤,开发公司虽然也有损失,但都是国家的、集体的,九牛一毛人家无所谓,而我的经济损失不说,差一点家破人亡。虽然最终将一个老总送进了大牢,算是出了一口气,但是我付出的代价绝对是惨痛的。
所以兄说的“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是最有体会,如果不是当时的意气用事,现在的音响也不会玩的这么紧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