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我不得不解释,因为你没弄清事实。
L会长第二次拿CD机过来,是他帮朋友出售,作为生意人,当场听,当场拿走,不给你慢慢考虑的机会,很正常。他一直强调,第二天就要寄往汕头二手商家,看在同城的份上,可以便宜一点点卖我,但我资金不足,最终没有买下。通过这件事,想证明我人品哪方面出现问题呢?
L叔借过我很多线材,因为他自己闲置的线材很多。我的系统刚组建起来,一根线材都没有,一方面资金困难,一方面是不敢乱买。也谢谢这帮热心的前辈,借线材给我过渡。来来去去这么多线材,当然有好几次电话叫我归还。但不是你所说的三番四次催我归还。我还不至于这么赖皮。我深知发烧友如果品德不行,交不了朋友。我是有一两次没按时归还,但也是征求L叔同意,因为买了信号线,归还电源线,自己就没办法开声试线。
用这两件事举例证明你没有冤枉我,但事实确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其实你没冤枉我,事实就是我没按时归还,还有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