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henming 于 2010-9-30 10:18:00 发表 我见到楼上这种言论就极不舒服,我觉得应该补点人文课,任何一个个人对任何一件事物都有绝对的权利进行评论,——但不能违法——作为人,难道我们不都是绝对平等的吗?尤其是在说话这件事上,马勒的一个破交响曲有什么没资格评论的——全世界的人都觉得它好,我觉得不好,是破烂,这又怎么了? |
这个话题跟人文课没关系,各人该补的课多了去了。这跟本也不是平等不平等的问题,你要觉得你跟随便哪个破音乐家的水平是平等的当然不怎么了。我看到这样的观点就很舒服,觉得很好玩,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