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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别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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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吹水苏 于 2009-5-18 11:54:00 发表
希望下次版主对任何帖删帖前先与楼主行进商讨,这才不会引起不必要的后果。


放大来看,作个比喻,警察捉案犯还要与案犯进行商讨吗?先捉了,若捉错再放人!就是这道理吧!应该不是商讨,发现人身攻击就先警告吧!警告无效再删贴!
最后编辑南方天气热 最后编辑于 2009-05-18 12:09:22
本主题由 版主 Willson 于 2009/5/19 12:36:50 执行 关闭主题/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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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吹水苏 于 2009-5-18 12:10:00 发表
原帖由 南方天气热 于 2009-5-18 12:06:00 发表
原帖由 吹水苏 于 2009-5-18 11:54:00 发表
希望下次版主对任何帖删帖前先与楼主行进商讨,这才不会引起不必要的后果。


放大来看,作个比喻,警察捉案犯还要与案犯进行商讨吗?先捉了,若捉错再放人!就是这道理吧!



不要说有杀错无放过,只不过论坛有规定,大家都要遵守,版主就是规定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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