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术语,广义的西洋古典音乐是指那些从西方中世纪开始
至今的、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或者指植根于西方传统礼拜式音乐和世俗音乐,其范围涵盖了约公元9世纪至今的全部时期。主要因其复杂多样的创作技术和所能承载的厚重内涵而
有别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在地理上,这些音乐主要创作于欧洲和美洲,这是相对于非西方音乐而言的。另外,西洋古典音乐主要以乐谱记录和传播,和大多数民间音乐口传心授的模式不同。
亦有人认为
“古典”是对应于“流行”而言的,因为这些音乐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能够引起不同时代听众的共鸣,故认为应当称之为“经典”(classic)的音乐。
但如果细究古典一词,本意可以理解为古代留传下来堪称经典的音乐作品(古代+经典),但是一般来说,古典音乐是具有规则性本质的音乐,具有平衡、明晰的特点,注重形式的美感,
被认为具有持久的价值,而不仅仅是在一个特定的时代流行。这也体现于“古典”(classical)与“经典” (classic)的不同。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A4%E5%85%B8%E9%9F%B3%E4%B9%90个人以为如果按这个定义来说的话,我们这里的人所听的大多数应该确实可被定义为古典音乐,但有些所谓“古乐”可能就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