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天乐电子社300B胆机面面观
请看中国315维权网关于天乐电子社300B胆机的网友评论。。
» 评论人:道理在人心 评级:10 2007-11-12 15:33:21
哈哈!!如果你真金睛火眼,那麻烦你先检查自己的产品,这种垃圾也值几千块??难道人家真的钱多得无处花.反省一下吧,天乐!!多行不义不好嘀!!!!
» 评论人:公平 评级:10 2007-11-9 18:49:40
孙悟空火眼金睛,打假降妖.有何不好?就是没有造谣害人的坏心肠.有事说事,别把315当成骂人乐园.你拿群众耍啊!
» 评论人:道理在人心 评级:10 2007-11-8 9:47:22
西安天乐的老孙,以为自己真的是孙悟空,用几招障眼发就能骗群众的眼睛了,不过你的能力也太差了.这样的垃圾也敢拿来骗人.兄弟们,大家认清楚西安天乐电子社这个招牌啦,小心再上当哦!!
» 评论人:李先生 评级:10 2007-11-6 10:05:05
至今为止,本人投诉西安市12315及市长热线反映:边东街47号撤离,空了。对方找不到人,孙xx029-68818528本地不熟悉电话又不接,无固定电话号码不好追查,没办法等等……。
本人与孙亦玲通电话,他竟恶劣的说“你没有钱,又不是大款,又不是资产阶级,买我的高级产品”等等。竟敢跟客户在电话里对着骂“你妈那个×”等等,孙亦玲鼓吹胆机技术,缺乏做人道德教养、缺乏商家风度,是一个十足的商业骗子
» 评论人:公平 评级:10 2007-11-5 16:05:57
孙先生的技术高低与李先生有关吗?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是骗子的一贯伎俩.骗子真无耻啊!
» 评论人:李先生 评级:10 2007-11-4 23:52:56
孙某个人技术能力所限,至今为止还不知它的产品为何会频频突然爆炸,至今还未解决这个技术问题。产品质量低伪,给用户造成极大伤害(一开机爆炸,火花出油等)还恶劣嘴脸粗口,说人家动了(解剖了)他的产品。无聊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靠蒙骗只能获得一时的利益,最终受到伤害的不仅是消费者,更是‘天乐电子社’名声。
» 评论人:公开 评级:10 2007-11-4 23:20:53
骗子现在真是够猖狂啊!!!!!
» 评论人:知天命 评级:10 2007-10-31 21:14:00
李先生既然找了12315,找了工商,甚至还给工商局长有信,还打了市长热线.为什么没有解决呢?看来你与孙先生很熟,还录了语录.既然认为是落后伪劣,为什么还要买呢?你是天乐的消费者吗?还是自几DIY.天乐应该给你包修吗?你的目的在于污陷别人,不就是因为收了你的修理费吗.为这点钱造谣骂人值吗?别人未必让你骂倒,你可能会违法要承担责任的.
» 评论人:徐盛 评级:10 2007-10-29 15:40:06
顶
» 评论人:王宏周 评级:10 2007-6-24 21:05:32
西安天乐哪里去了!?
本人有类似李先生的经历,除了看到李先生不断申诉之外,可网上好象声援者寡,发烧友都跑哪去了!西安天乐自始至终未出一声,莫非自知理亏,沉默或者干脆认了,或者转行,又或者老孙有什么意外,总得给烧友们留下个说法吧!
» 评论人:王宏周 评级:10 2007-6-20 15:52:45
强烈关注李先生的遭遇!
本人也曾在网上邮购些电子产品,网上吹捧到世上绝无仅有,到手后才理解了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物为准的真谛,曾二次遭到类似情况,苦于投诉无门,看到李先生的经历,除了佩服网络广告的高明之外,不由得大声疾呼,救救我等弱势群体,同时媒体也不应该给这些企业以空间,甚至成为他们的帮凶!政府应加大力度,打击关闭象西安天乐电子社这样的害群之马!!!
» 评论人:求助 评级:10 2007-6-13 21:19:21
西安天乐电子社孙某“语录”评析
(与西安天乐电子社孙某某打交道中,其部份所述语言评析如下)
一、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胆机直耦”,(直呕,胆机内部电容出油)。至今为止,孙xx还不知他的产品时不时爆炸的原因,因为曾在4月7号11点26分告诉本人杭州一客户也发生过类似爆炸一例。
二、 “珠海斯X克只是做工业产品,哪是做音响产品?我要做全国胆机前十名盖过它”。天乐产品外包装垃圾纸皮箱,内无任何证明材料,机壳外脱漆癍癍,黄腊管从机内散热孔伸出,什么工艺?
三、 “用我的产品电压必需在225伏之下,为什么叫220伏呢!?很简单吗,花一百多元买一个几百瓦的手动调压器接上”。愚味,人家的产品电压适应范围越来越宽,而天乐的产品还要背一个大包包,落后之极。
四、 “电容坏了等,你必须付105元维修费,否则摆这里吧”。要你远程莫及,受骗交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五、 “你没有钱、又不是大款、又不是资产阶级,买我的高级产品”。文革时期流氓语言、嘴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六、 “咱们打交道到这里为止了”,随即挂断电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七、 “咱们打官司吧……”。客户花钱买东西基本上要有个可用的商品,孙某有什么理由动不动就说打官司。也太狂妄了,简直是个霸道商贩。
八、 “你妈那个X”。在整个商品交易过程中,孙某缺乏道德教养、缺乏企业商家风度,竟敢跟客户对着骂。可想而知这样的人,能做出什么好产品。你孙某鼓吹什么再高的胆机技术,这里、那里发表什么文章。但是缺乏最基本的做人教养道德。
九、 “你认识香港XX音响杂志主编,帮忙写遍文章”。在商品的交易过程中,像孙某这样的缺德、固执商贩,谁跟他打交道,牵连败坏谁的名声。《无线电与电视》杂志不就是这样的吗!?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所谓的西安市天乐电子社,整个事件中洽谈、购物汇款、扯皮,全都是孙亦伶一个人言行所为。
» 评论人:huazhinila 评级:10 2007-6-10 21:47:14
huazhinila
» 评论人:黄雄伟 评级:10 2007-6-10 21:24:12
多谢李先生给提个醒!
本人时有购阅电子报、也正心仪天乐的300B,不过现时要4千多了,有点后悔未早些出手,看到李先生的经历,不由倒抽一把冷汗,好在未出手,除了多谢李先生之外,不能不骂骂天乐,同时对所谓正规的广告,今后敢情不多只心眼?!
» 评论人:老蒋 评级:10 2007-6-5 18:13:24
西安音响土匪,冒牌西北大学专业博士行骗音响消费者,可恶!西安市的商业环境太恶劣!除了秦佣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丢了陕西人的脸.西安人的脸,丢了秦始皇的脸.
» 评论人:得得王 评级:10 2007-6-5 16:45:33
隔山买牛、不能只靠运气,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商家要生存,理应想方设法提高自已的知名度、信誉度,强力声讨缺德无良商家-西安天乐电子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