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商务部 VS 海关总署 [复制链接]

1#
这是两天前的旧闻了,相信很多网友都知道了,近几日很忙没来论坛,今天来发下,相信经常国外网购的网友都会高度关注

商务部:入境纳税新规有违WTO规则

东方网11月14日消息:随着国外“打折季”的临近,不少大牌的“粉丝”也开始“蠢蠢欲动”,不过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一部iPad要征1000块的税,我买来只有4000多。”“5000元人民币的限额,一个大牌的包包也不止这个价吧?”……54号公告让喜欢到国外“扫货”的人们一时乱了阵脚。对于如何查验的问题,海关有关人士表示,那些经常往来代购或者具备代购条件的人,比如旅行社的领队等,都是海关重点“关注”的对象。


商务部坐不住了!向海关总署发出咨询函

54号公告引起各方热议,尤其是iPad入境是否该纳税,该缴多少税已成热门话题。海关向iPad征收千元关税的事件逐渐“发酵”。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海关总署负责人则表示将于近期答疑解惑。


海关总署回应质疑 称iPad征税合规

记者14日就社会上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的关注争议采访了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他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黄熠说,以iPad为例,自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目前,社会上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比较关注,也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

记者14日就此采访了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他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详细链接:
http://news.eastday.com/c/20101114/u1a5547572.html
http://business.sohu.com/20101115/n277623225.shtml
分享 转发
TOP
2#

虽然新闻描述的是“境外购买入境收税”,但邮寄物品收同样税率,且海关自54号公告出台后,对境外包裹查封非常严格。我Amazon.co.jp买了一本书都要收我关税,这之前是不可想象的。
TOP
3#

近日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

严重支持商务部!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