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疑问说起来似乎很复杂,可能涉及到很多学术的问题,什么是纯粹的音乐形式本身就很复杂,我暂时理解为是一种音乐形式发展到一定成熟阶段而受别的形式影响比较少的时候。所以我只能浅薄的表达一下自己的疑问。
很多人从小欣赏的音乐都是比较简单而且风格偏向于混合型的音乐形式,比如有人小时候听克莱德曼的钢琴曲,那只是算是改编古典的流行;有人喜欢听黑豹,那也是流行摇滚,不是纯正的摇滚。随着对音乐深入的领悟,有些人开始对大部头的交响曲着迷,也有人沉迷于非主流摇滚里。这时候对最初的似是而非的音乐形式就不太感冒了。因此最终就出现了诸如骨灰级的爵士乐迷只对纯粹的爵士乐乐此不疲,巴洛克乐迷对别的古典音乐不闻不问的情况。但很少听说有人只喜欢带有古典风格的摇滚乐团。诸如陈美之类喜欢的肯定是普通的流行乐迷而非古典乐迷。
我觉得假如疑问是肯定回答的话,是否因为一种音乐风格要想达到最高的境界已经是很难的事情,想要走音乐融合的道路就需要精通2种以上形式的音乐,这样本身就是很难的,也很容易两面不讨好。一种形式的音乐能够在本身领域里面有所建树和创新就已经难能可贵了,要走融合的道路就显得不切实际了。
或者形式差别很大音乐,比如古典和摇滚,二者可能属于对立或者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互相借鉴的概念本身就是错误?
这个疑问最近总出现在脑海,期望DX们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