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揣测是基于一份中央文件:《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文件严格规定了广告播放时间与正式节目播放时间的比例。广告的总播放时间不能超过一定比例和限度。
“东亚病夫”节目是彻头彻尾的医疗广告。如性病专家在节目中明示了联系电话、联系人、服务地址等,电视台也从中得到利益。按港澳的电视广播条例来套,这就也是商业广告。“东亚病夫”节目时间太长,并且也相应增加了总的广告播放时间。所以,《广管条例》如果真的严格执行,“东亚病夫”有可能收档。
不过,咱们同胞是聪明和充满智慧的,经过技术处理之后,“东亚病夫”也有可能以另一面目出现。另外,制定政策的官员永远是饭桶,所有政策都是漏洞百出,所以“东亚病夫”也有可能没法纳入广告范围,从而不受规管。
另外,你们的“古典纵横”可能继续受“东亚病夫”的影响而令你们老泪纵横。因为《广管条例》仅针对电视,好象没理会电台。谁叫你们电台见不了饭桶官员的神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