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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友讲事实被“电话恐吓”!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可构成刑事! [复制链接]

查看: 7535|回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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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之前发帖表扬“力高”,也批评“诺昌”后收到匿名电话恐吓!(电话是:13922250486)认识法律朋友已记录在案!

耍烂我们是“移动靶”它是“固定靶”他们大大间铺头在...
最后编辑roke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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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律师讲: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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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段:  13922250486
归属地:  广东 广州
卡类型:  移动全球通卡
邮政编码:  510000
电话区号: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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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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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_bear 在 2007-3-21 22:21:55 发表的内容
怎么回事眨眼兄?



无事^-^,帮朋友出出头~~

反正以后过去预了给人劈^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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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key2 在 2007-3-22 11:58:15 发表的内容
b_bear 在 2007-3-21 22:21:55 发表的内容
怎么回事眨眼兄?



无事^-^,帮朋友出出头~~

反正以后过去预了给人劈^o^




本想和b_bear一样加入“雨后”行列~~谁知到JS竟如此...

正如cadcam兄所讲这个世界美女万万千千,何必一颗树上吊死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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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泰 在 2007-3-22 16:29:37 发表的内容
乳牛初情,有乜情趣啊?
私奔,当然要揾件风骚入骨嘅好啦!

^_^



无错无错!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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