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孔子论仁
原帖由 herodotus 于 2008-5-25 9:58:00 发表 孔子又很多方面是辩证的。 |
对于慈善,
有人要用较高的标准实施,应该得到尊重和赞赏,不宜要求他为了别人行善的“方便”而减少。
就像王石只要员工捐十块,如果多捐不行,显示出有点太浅薄的善心。
捐了105元的乞丐老汉;
捐了1亿的王老吉;
很多家庭愿意领养孤儿;
南丁格尔护士,特里萨修女一生都全部投入了仁爱的事业。
这样的事例很多很多 ,社会应该尊重他们。
难道也要他们降低付出?(感谢上帝,王石和孔子并不能管理他们)
如果形成一个思维,领导捐1000元,我们就不可以捐1001元,社会就可悲了。(孔子真有先见之明)
有人用较低的标准实施,也应该得到尊重和赞扬。对于慈善,如果形成一种高标准严要求的气氛,反而会造成大多数人放弃慈善。
这不是特里萨和子贡的错,而是那些道德评判者的错,他们才真正绑架了慈善。
有人只捐一元,也是爱心的闪光。(捧着捐款箱的人还有旁观者或许回报以微笑,要好于回报以鄙视冷漠的眼光。)
不要“打击”别人全力的慈善行为。 (仁爱本无门槛,亦无穷尽,如何可以说抬脚高于假设的门槛就是错误?)也不要借衡量道德之名对他人指手画脚,有勒索之嫌。对别人或多或少的付出,接受者和旁观者或许都应深表感恩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