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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 2006-05-23 第06版 )(关注房地产市场调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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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一些城市房价上涨过快。权威统计显示,今年4月,70个大中城市中,11个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过7%。房价“涨声”一片,开发商也推波助澜,不断放出楼市“火爆”、供不应求等信息,但一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实际交易量却并未像开发商宣传的那样出现“井喷”,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现象耐人寻味。
  前4月,五省市契税收入两降三平

  记者2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1到4月份,全国契税收入增幅趋缓,仅增长了7.4%,远远低于去年同期63%的增长幅度。特别是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五省市,契税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了持平或下降的情况。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比如,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等,都需要按照成交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契税。也就是说,房价越高,应缴纳的契税也相应越多。

  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征管二处练奇峰处长分析说,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五省市的契税占到全国总收入的54.55%,从今年1到4月份来看,上海下降了47%,北京下降了20%,江苏、浙江、广东与去年基本持平。而与此同时这五省市的房价又是呈现出直线上涨。那么可以做出判断,和去年同期相比,这五省市房地产成交金额并没有增长的或者说是下降的。而并不像一些房地产商声称的那样房子销售量很好,甚至房子已经卖光。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截至4月底,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达到1.2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8.9%。 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921万平方米,增长15.9%。

  量价背离,广州楼市交易量锐减

  北京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广州楼市量价背离情况也与北京类似。珠江新城一些高档住宅每平方米已达1.5万元—2万元,但2004年上半年这里的楼价才7000元/平方米上下,两年之内楼价如此飙升令人咋舌。

  但在楼价飙升的同时,广州房地产交易量出现锐减。今年1月,广州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黄埔6个老城区住宅成交量为3000多套,2月则滑落至2000余套,3月不足2000套,即使是传统热销期的4月份,成交套数依然不足3000套,面积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5.65%。“五一”黄金周更清晰地将销售的颓势放大。

  据广州国土房管局对楼市交易适时统计的“阳光家缘网”数据显示,“五一”黄金周期间,广州10区7天成交仅826套; 对老百姓来说,最能说明问题的是越秀、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黄埔这6个老城区,“五一”期间这6个老城区商品房交易量仅为472套。据不完全统计,黄金周前后广州老6区约有120个楼盘推出总量约2.8万套可售地产,其中住宅约1.5万套,也就是说,本次黄金周中心城区楼市交易量只占可售总数的3%左右。而在近年楼市销售最高峰的2004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仅合生创展一家开发商就自报卖出1682套,进账10亿元;即使是被地产商形容为“惨淡”的去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中心城区的销售总量也达千套。

  人为操纵市场,开发商“销控”制造虚火

  一边是政策信息表示房源充足,一边是开发商放风称“房源紧张,供不应求”。虚火是如何制造出来的呢?开发商的伎俩近来屡屡被曝光,有媒体把开发商卖房子比作“挤牙膏”:想尽各种办法一点一点将房子分期分批投放市场,并且一批一批提高价格,名为“销控”,实际上是人为操纵市场,制造出供不应求的局面,最终达到房价大涨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这其实是大多数房产开发商的共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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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

房子的问题不是开发商的问题,开发商只是替罪羊。最近经常有个任志强,我个人倒是挺欣赏他的直率。

其实有些话,人家没敢说,看看下面的ZT节选:

(ZT)
中国的房价在当前的增长模式下,具有自动升温的趋势,非中央政府能够主导。更关键的是,中国房地产的根本问题其实并不在房价,房价的调控也不等于住房的解决。因此,就算房价稳住了,也将无济于事,围绕着中国房地产发展模式而产生的一系列矛盾还将继续积累,一发不可收拾,直至危机的爆发。

  所以,房地产调控还需要回到根本的增长模式问题上。中央政府真正重要的是反思中国住房发展模式,重构中国发展的游戏规则,为此首先就要叫停当前以城市化和市场化为名的瓜分土地资产和掠夺居民储蓄存款的运动。

简要回顾一下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历程,非常重要的一个里程碑是1998年国务院出台23号文件,大力推行住房制度改革,但其目的却是通过房地产的发展来拉动经济增长,应付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增长压力。或者更直白地说,所谓的住房市场化改革一开始就是政府机会主义的产物,而不是要解决绝大多数老百姓的安居问题。2003年6月份,央行为了宏观经济调控,抑制投资的过快增长又出台了121号文件,这个政策的取向是防范经济泡沫,其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保障经济增长。即便如此,为了不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务院随后又出台了18号文件,进一步强调房地产的发展。因此,很显然,房地产在中国发展的从始至终,增长导向几乎都是唯一的要旨,而民生取向以及政府要在百姓安居中所要扮演的重要公共角色则被一定程度上遗憾地丢弃了。

如果说房地产发展总的政策导向上存在着偏差,那么,可以说在现实中就走得更为偏离。在中国各个地方,“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被地方政府推至极致并演变成畸形的增长模式。一者因为房地产投资是当地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全国房地产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高达18%,一些地方房地产投资占其总投资的比重高达50%以上),二者因为房地产价格上涨是政府地价上升进而搞更多的形象工程,“制造”政绩平步青云的前提,这两者都使得地方政府有极强的让房地产市场化并不惜手段帮助开发商提高房价的积极性,而权力与资本的结盟最终使得房地产脱离了“居住”供应的性质,演化成利益集团寻租的“工具”。

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掏老百姓的口袋来拉动经济增长是积极的,但通过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产品的供应来保障民生是被动的和消极的。这就使得中国的发展变成了温家宝总理讲到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跛足的发展,这也使得房地产调控最终无法避免中央与地方本不该有的博弈——中央希望稳定房价,但各个地方政府却希望房价继续上升。

显然,如果政府不能真正从“经济增长型”转向“公共服务型”,如果增长永远是积极政府第一位的关注对象,民生的考虑却被忽视,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就会越来越变形,越来越远离公众,并且房地产调控的成果也无法从机制上得到保证。

  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几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包括英国、美国、瑞典、新加坡等不同类型的国家,都能按照住房“供应--分配(公平)”的二元目标,或按“市场--救济型”,或按“市场--福利型”的政策导向来保障“居者有其房”,不仅如此,不少国家甚至把公民享有住房的权利写入了宪法。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社会公正与经济效率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从长远看没有高效率经济发展不可能实现社会公正,但是没有社会公正,经济效率也不可能长久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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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白一些,就是目前的房产改革并不以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为目的。诸位应该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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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真正的罪魁涡首是政府,政府你不要以为老百姓都是傻瓜,地价低价收进,超高价竟拍出去,房价能不高吗?从这个角度讲,政治体制不改,房价几乎就是不肯能下降,就好比腐败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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