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听郎朗的钢琴,我不喜欢。如果我将郎朗的钢琴说得一无是处,然后说你喜欢听是爱屋及乌,将郎朗的钢琴艺术和你全部一起否定,你赞同吗?你不能赞同吧!?
这不仅不能求同,连存异都不能够啦!这个道理难道你不懂吗?
对我的喜欢你可以不喜欢,我最反感对别人的喜欢、欣赏提出质疑、否定!
你自己尽可以不喜欢,但是,你不应当否定别人的喜欢,正如你可以不喜欢某人的所作所为,但是不应当否定别人的存在本身!否定别人的存在本身,这就是你死我活的问题了,还能存异吗?更不用说求同了!!!这个道理难道你不懂吗?
有的话平时是不容易说出口的,因为自知有失水准,有失身份,有失体面,所以才要穿上马甲来说。还是那句话,穿上马甲之后说话就放肆啦,就忘乎所以啦,以为人家不知道啦……。明里一套,暗里一套,什么玩意儿?!
这根本不是平等讨论问题的样子嘛,这难道没有一点挑衅性的嫌疑?请注意我只说有这种嫌疑,并没说真是如此。
如果你瞧不起我,我更瞧你不起!!
我瞧你不起,鄙视你——假如你真的是穿上马甲来存心挑衅不尊重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