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一点完全有理由相信。作为商品,一定要考虑市场实际,我们听音乐时,也很少开到110分贝以上的声压,通常90分贝左右就是比较大声了。因为,如果能播放到115分贝(A计权)的声压、失真又小的系统一定天价,而且很少家庭使用。所以进行适当的动态压缩,可更能“适合”以90分贝以下声压播放的“家庭用户”使用。LP、CD在商品化生产时都进行了“适当的”动态压缩,由于LP受45分贝动态范围限制,动态压缩大一些;CD则是为了“适应”较小音量下能听到细节进行了“适当的”压缩,其“动态压缩”比较小一些。所以,有时候给我们这样一种错觉;在优秀的LP系统上仍然能听得到的细节,而在常用的中低档器材上讯噪比更优秀的CD倒还经常有听不到的现象。其实,这个现象与“动态压缩”的大小直接相关了。可以这样分析;
以家庭听音室的宁静度(采取隔音、吸音处理后),周围没有明显噪声源时,大多数白天可以达到40分贝为例;如果我们以正常声压75分贝的音量听音乐,这“条件”下我们只能“听感”到50分贝的动态范围(75-40+15=50)。
一个只能“听感”到50分贝动态范围的环境,对于动态范围45分贝的LP来说,这条件提供了完全“涵盖”信号回放还原45分贝的动态范围的条件。LP在这环境里可充分发挥其动态指标。
而对CD,以动态压缩后的动态范围为70分贝计,这环境条件下由于我们只能“听感”到50分贝的动态范围,不能提供回放70分贝动态范围的条件,有70-50=20(分贝)的小信号被环境噪声盖掉了,空有动态范围指标却无法回放发挥。而且还损失了许多细节。这个环境条件(宁静度40分贝、以75分贝的音量听音乐)肯定是不会“好声”了。
由于“动态压缩”大的(小信号提升大),细节比较容易回放听到;“动态压缩”小的(小信号提升小),细节信号要在比较大的音量下才能听到。因此造成了CD细节不如JP细节多的“假象”。
当然细节还原还和器材水平有关。上面说的指相同器材条件下的情况。
所以,使用LP的朋友,80分贝的音量听音乐,已经完全可以发挥LP的动态指标了,太大声的音量,反而会引起“唱头反馈”失真,损坏机器。
而使用CD的朋友,为了基本发挥CD的动态指标(动态压缩后以70分贝计算)和还原足够的细节,建议使用95分贝左右比较大的音量听音乐(动态比较小的音乐曲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