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樂簡史—世紀末爵士樂回顧
邱建二
本文無意探討爵士樂的起源定義等一些具爭議的問題,僅就爵士樂發展的年代與風格作一簡介。
1.早期爵士(Early Jazz : 1900-1930). 早期爵士並無完整的形式與風格。在20世紀初期的美國,各地方流行的音樂都不盡相同,如Dixieland (狄克西蘭樂)源起於紐奧良;Blues (藍調)一直為西南方中下階層的黑人所愛;Ragtime(繁拍) 則為上層社會流行的音樂;而演奏者通常為黑人。這些音樂起初並無交集,而爵士(Jazz)這個字對樂手來說並無多大的意義。但自從錄音技術的發明,及唱片的流行,各地的音樂就如同野火般地傳播開來,再加上樂手們彼此吸收不同的音樂風格,漸漸的爵士樂也稍具雛形。一種具有搖擺及藍調風格的即興音樂即將美國本土發揚光大。
2.搖擺樂時期(Swing Era : 1930-1945). 自從1928年爵士小喇叭手路易斯‧阿姆斯壯(Louis Armstrong) 在〈West End Blues〉的錄音裡,即興吹奏出一段不朽的前奏後,爵士樂成為了一門藝術,而不再是一些泛泛之輩故弄玄虛的前衛術語。而在剛剛蓬勃的爵士風潮之中,樂手們彼此相互競爭並且學習新知,汰舊換新的速度超乎想像,再加上此時新一輩受過學院訓練的樂手投入,更為爵士樂注入一股新的生命力。此時的音樂非常嚴謹,就如同古典音樂一般注意編(作)曲的結構、樂團的音響及風格,而演出的型式也以大樂隊(Big Band)編制為主,而樂團的編曲者更是樂團的靈魂人物,如最早期的Fletcher Henderson大樂團的大功臣Don Redman,他獨特的編曲手法更為其他樂團競相模仿。這個時期真是音樂上的戰國時代,各樂團相互較勁,相互挖角,起起落落,通常不出五年就會消聲匿跡,而真正能夠歷久不衰的大樂團,除了那些在商業上非常成功的白人樂團Tommy Dorsey、Glenn Miller等之外,就屬Duke Ellington及Count Basie兩個樂隊而已。這兩個風格截然不同的樂隊,一個是前衛的、嚴謹的,另一個是隨興的、奔放的,更造就出無數的爵士樂好手,如Coleman Hawkins、LesterYoung、Ben Webster、Johny Hodges、Cootie Williams等人,更為未來爵士樂發展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3.咆哮樂(Bebop : 1945-1955). 談起Bebop,就必定會聯想到一個傳奇性人物: 查理‧派克(Charlie Parker)。他的一生起伏也正意味著Bebop的興衰,他對現代爵士樂的影響之深遠,實在是超乎想像,就如同工業革命使世界走入現代化一般。這個乍聽之下似乎雜亂無章,充滿一堆快速變動的樂句及和聲的吵雜音樂,事實上隱含著許多嚴謹的紀律,而能夠使爵士樂由一項娛樂提昇為一門藝術。那就是(一)由傳統之中創新:當我們正在驚訝Charlie Parker的音樂是如此特異獨行時,不要忘記他也是由大樂團出身,吸取過無數前輩們的經驗後,進而從中創新突破。分析他的音符,即可從中發現無數爵士歷史的軌跡,是有脈絡可循,而不是天馬行空。(二)學習與自律:似乎愈是簡單的道理,愈容易被一般人所遺忘,天才並非一夜造成的,而是經無數的時日琢磨練習,不斷的吸取新知與學習,才有如此的成就。演奏Bebop的音樂,就像是作學問一般,必須抽絲剝繭、仔細研究、不斷練習,才有可能在那麼快速的節奏及和聲變化中穿梭自如。(三)個性與品味:正當無數爵士樂手競相追隨Coleman Hawkins、Lester Young等前輩的腳步時,Bebop就像是一記當頭棒喝,喚醒樂手們最深層的記憶:那就是爵士樂是一門"即興"的藝術,是非常個性化的音樂,是一種自內心傳達出來的聲音。一味的隨波逐流終會被音樂淘汰。比較Bebop和搖擺樂,就可以發現Bebop較注重個人的即興演奏,演出形式以小樂團(combo)為主,曲式的組織較為鬆散,因此樂手也較大的空間可以揮灑。此時的樂手如Charlie Parker (薩克斯風)、Dizzy Gillespie (小號)、Bud Powell (鋼琴)、Max Roach (鼓)、Ray Brown (貝斯)的演奏風格幾乎可以說是Bebop的代表。
4.後咆哮時期(Hard Bop : 1955-1970). 基本上Hard Bop這個名詞只能泛指在1950年前期至1960年末期的爵士樂總稱,並不能代表某特定風格的音樂,像是Bebop那般的清楚。大致上說來,凡是在Bebop之後到Fusion (融合樂)出現之前,除了Free Jazz (自由爵士)之外的爵士樂都可進入Hard Bop的範疇。這個時期可說是爵士樂創作力最旺盛的時代,其原因可歸納如下:(一)受Bebop的影響,樂手們對爵士樂曲式以及即興技巧更能掌握,而整體程度的提昇更創造出往後豐富多元化的風格。(二)在即興技巧無法再度創新超越的情況之下,樂手嘗試融入一些更容易為人接受的音樂,如Gospel (聖歌)、R&B (節奏藍調)、Afro (非洲節拍)、Latin (拉丁樂) 等等屬於民族音樂的元素,因此創造出如此多重風格的藝術。(三)少數樂手厭倦了快速喧嘩、機械式的Bebop曲風,轉而尋求一種較為平靜、內斂的即興表達方式,如Cool Jazz (涼派爵士)。(四)Blue Note (藍音)唱片公司對有個性的爵士樂手鼎力支持,發行一些叫好並不叫座的唱片,進而刺激爵士樂市場朝著一個多元化創作的走向,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Hard Bop音樂基本上旋律較為簡單,易懂易記,節奏較為鮮明,速度及和聲變化較Bebop慢,但是由於一些其它音樂的融入,整體的曲風反而較為明顯。此時樂手和曲風是密不可分,如早期Miles Davis和Cool Jazz劃上等號;Clifford Brown-Max Roach為後期Bebop的延續;Horace Silver可說是Funk Jazz的代名詞;Jimmy Smith 和Stanley Turrentine則是Soul Jazz 的靈魂人物;Art Blakey的樂團Jazz Messangers則一直是年輕爵士樂手的搖籃。甚至稍後Davis和John Coltrane合作之下產生的Modal Jazz (調式爵士),更為往後的自由爵士打開了一扇大門。在此只列舉其中小部份樂手,其餘大部份的還是留給有興趣的讀者自行發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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