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就拿“A.Hunter”在此贴中也高调提及的那场曼陀凡尼音乐会来说吧!这条消息所提供的信息有:一、“A.Hunter”似乎与音乐会名誉上的主办单位《音响世界》的资深编辑交情匪浅。二、A.Hunter在广州连张X已经另有视听前线杂志都不知道,可见它A.Hunter老朽到什么程度。三、A.Hunter知道获取赠票……”……”
拾人牙慧如此龌龊的事它也肯干,可见没有冤枉它,以牙还牙?不会是事情败露,气急败坏地连自己有牙都顾不上用了吧!不知道剽窃算不算是一种偷?也许黔驴计穷不得已为而已!赠票与分家发生的时间并不一致且相差太远,居然也如此熟悉分家后另起炉灶之事且自辩非深圳JS,看它如何自圆其说?其与张X们的关系,实在是耐人寻味!头脑清醒得连破腚都好意思再次显露?也不怕吓煞旁人?看来真相或结果与事前分析的逐渐接近了!他们怎会放心将深圳的业务交给如此头脑清醒的人,这与他们往日精明的表现相左,百思不得其解?看来适当关心一下有此必要。
引用“……A.Hunter只来这里骂骂自己原先的对手,为了自己的广告拉入这也理所当然;一个现在自诩的资深当年又怎么会是xx的属下?不会是被人给涮了?……”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你自己心里想什么都憋不住,水平也不过如此。头脑清醒难道就不会傻得要到此地发展广告客户?可这地盘可是别人的呀!恐怕这回你的确是被人涮了,想必还不轻,回想起来能涮你的人也只有你自己了,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给一次机会重来一次……
欢迎再度抄袭或剽窃,当年的孔已几也认为“偷书不为偷”的嘛!何况这位头脑清醒的很?想必再无赖之人也不会无赖至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