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是讲什么的?(转载编辑自网络)
《伦理学》(Ethica in Ordine Geometrico Demonstrata)是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创作的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677年。
《伦理学》全名为《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该书用几何学的方法写成,认为只有凭理性的能力获得的知识才是最可靠的知识,人有天赋的知识能力,世界是可以认识的。《伦理学》从本体论、认识论开始,最后得出《伦理学》的最高概念自由,为人的幸福指明了道路。可以说,自由是斯宾诺莎哲学的核心和最终归宿。
第1卷《论神》中作者阐述了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他指出,神或自然是唯一的实体,思维和广延是它的两个属性,一切物理现象和精神现象都是表现实体属性的样式。
第2卷《论心灵的性质和起源》主要阐明唯理论的认识论。他把知识分为3种:第1种是由感觉和记忆得来的,称之为意见或想象;第2种是由推理得来的,称之为理性;第3种是直观知识。他认为第1种知识是错误的原因,第2和第3种知识则必然是真的。特别是第3种知识,在斯宾诺莎看来,是以神的观念为直接原因的,可以使人的心灵得到最高的满足,使人达到最理想的境界。
第3卷《论情感的起源和性质》、第4卷《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是他的哲学体系的心理学部分,与他的认识论、伦理学紧密相联系。他把情感分为主动的和被动的,认为被动情感是与第1种知识联系在一起的。人在被动情感支配下,就处在一种被奴役的状态。第2种和第3种知识则可以克制被动情感,使人摆脱受奴役的状态。
第5卷《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比较集中地论述了他的哲学,特别是伦理学所要达到的目标及其途径:通过理智克制情感对人的奴役而达到自由,进而达到对神的理智的爱。
《伦理学》是用几何学方法论述的。全书的每一卷都首先为最主要的哲学范畴制定定义,把一些最根本的哲学观点作为公理或公设提出来,然后根据它们对作为定理的比较具体的哲学观点进行证明。有时把一些与定理相近的哲学观点作为系定理提出来,更具体的哲学观点则放在附释里加以说明。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对自由概念的阐释,具有明显的思想特征和优于同**人的地方。首先,这一自由概念是以实体一元论和人性论为根据,十分突出理性的作用,并采用几何学的论证方法全面地来加以说明的。它涉及到了自由的界说和涵义、自由实现的方式或途径、自由的最高目标或境界等重要问题;包括了诸如“意志与理性是同一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遵循、在理智的指导下控制情感、至善即对神的理智的爱以及“自由人,亦即纯依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等等命题和思想。这表明,斯宾诺莎的自由概念是他把自己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观点运用和贯彻于自由问题中的结果,因而也就是他把自由概念提高到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水平上。可以说,他乃是近代西方第一个按照理性主义方式赋予自由概念以理论形态的哲学家。
《伦理学》作为自由的颂歌而为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们所敬仰,作为“近代哲学的重点”而为19世纪德国大思想家黑格尔所尊重。
《伦理学》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一部影响比较大的著作。在斯宾诺莎生前,该书的手稿就已在追随他的青年中传阅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正式出版后,在不同程度上对G.W.莱布尼茨的哲学、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都产生过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