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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利比达克EMI头版塑盒装48CD淘宝交易,1000元起拍,今天中午截... [复制链接]

查看: 15310|回复: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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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 lqdxy 的帖子

谢谢指点!学习了!

但总感觉卖家不应不负责任的写明“首版”二字,小白就很容易不清楚事实,特别是他心里有数的情况下,而且竟然还留言那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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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于时 的帖子

说话还是要摆事实,讲道理,不要随意揣测。
我还是举例说明:
[url=http://item.taobao.com/item.htm?spm=a230r.1.14.96.8OEJMV&id=40920412572&ns=1&_u=h38tdpt811f&abbucket=18#detail]http://item.taobao.com/item.htm? ... &abbucket=18#detail[/url]
以上链接是淘宝CD大卖家的,这种案例不胜枚举,举一个也就可以说明情况了。
这种环保套装对于里面的单张CD就是再版,不会是头版的。但是对于这套套装而言,说头版也是正常的。卖家都是如此说,买家心里也都是清楚的。也算是行规。
不信您可以自己再淘宝上自行搜索“头版”或者“首版”两个关键字。看看会有多少。
应该说,我在出这个帖子的时候心里绝对没有想那么多要故意蒙骗所谓古典小白。就是按照行规写了个标题而已。
最后编辑abcwang 最后编辑于 2015-04-17 07: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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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回复 72# abcwang 的帖子

根据已有实事的逻辑推断吧,正常人都会这么考虑问题。

一、何谓“行规”?第一次听说实物和描述不相符也可以叫做行规?

二、所以你是商家?参照商家的卖东西的方式进行?

三、看来你心里都很清楚,所以在贴子上说是“头版”,而淘宝描述上什么都不说,而且还拿这个作为一个理由。如果表现出这个行为,不怪别人对你有所谓的“揣测”,自身表现的诚信度如此。而且价格一跌再跌,很难不引起别人的怀疑。

四、你出的是“环保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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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回复 73# 于时 的帖子

1,没有不符,听过2次左右,品相95新。纸盒边角有裂痕。头版33CD+15CD套装,都是符合的。

2,买卖中,卖方不是商家是什么?

3,我在168卖CD不是一次两次,你可以查历史记录,每次都是降价出售,这是我的卖CD的方法。你要怀疑我,是你的自由。

4,不是环保装,环保装只是举例说明。所有的哪怕是硬盒装出版的CD也是如此,套装首版不代表里面的单张同样首版。

我不想再回复了,为什么你2700的时候定了后来被我拒绝出售,后来又在淘宝上3600拍。既然我都拒绝卖给你了,你还拍干嘛呢?而且拍的时候和卖家是可以旺旺交流的,为什么你不问清楚,那我也可以拍CD的细节或者帮你检查一遍,你不满意不用拍就是了。我现在也有权怀疑你故意拍下商品,然后用这种方式再来压价找我麻烦。当时我发货的时候就觉得奇怪,为什么买家的城市和你是同一个城市。后来去查了手机号,发现就是你。

至于我为什么拒绝把CD卖给你,并不是说2700我反悔了。我是为你2700保留了好几个礼拜的。是在明确拒绝卖给你以后才上淘宝拍的。
你随便发帖子去问,有哪个卖家愿意深夜10点以后在你不确定是不是要买的前提下送CD到你的宾馆。
至于深夜10点我是怎么算出来的,很简单。你来信说6点从长春飞上海,说需要3个小时。等你浦东机场降落了再赶到宾馆登记入住,如果再加上飞机可能存在的延误,10点能见到你已经很不错了。
最后编辑abcwang 最后编辑于 2015-04-17 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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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回复 74# abcwang 的帖子

很不理解你回复的“1”,如何叫“符合”?其他的我只是列举事实。

如果我没有购买诚意,干嘛要当时没有交易成功后,又来向你购买?

当时为什么交易没有成功,我不必给出任何结论,如果需要,可以把当时微信通信从始至终的所有信息截图发上来,你也不必回复,明眼人自有公论。

最后,我一直在此贴列举与此交易有关的事实,希望你澄清何谓“头版”?是否卖家的描述要与实物相符?而你的回答我也不必作评论,明眼人也自有公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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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拍的时候和卖家是可以旺旺交流的,为什么你不问清楚,那我也可以拍CD的细节或者帮你检查一遍,你不满意不用拍就是了。"

真的是草草的看了你的交易记录以后对你产生信任,而且我也并不那么了解所谓的“行规”了。相信不是所有商家都同意你这个“行规”的。

另,我拍好发现问题后尝试在旺旺留言,但被拒收,所以才私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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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6# 于时 的帖子

我没有拒绝过 是不是先要加好友才能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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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回复 75# 于时 的帖子

请把微信对话发上来。这件事我不说了 让大家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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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说一点作为藏家和卖家的一点感受:

1. 感觉目前中国(包括港台)古典唱片市场越来越不正常了。我所以为真正意义上的“头版CD”(或“首版”)只应该是此录音首次CD化后第一版发行(即编号01)的那一批,其余的都属于再版范畴,如果该版次也已经绝版,则属于“老版”,但并非“首版”。如果按照所谓的“行规”(其实都是些为了提高销量,推高价格的文字游戏而已),则会产生什么高价首版,中价首版,小双张首版,套装首版,环保装首版,XX装首版...非常可笑。虽然老鸟一眼便知,但新手不免被误导,交点学费也是难免的,大家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2. 对于二手唱片,除了版本,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品相。对于品相描述本身已经是个很主观的判断了,所以一直很不明白为什么淘宝卖家大多喜欢用更为抽象的数字来表述?实在不明白所谓95新,96新,与93新有什么区别...难道这也是“行规”?我还是更倾向于用相对客观的如:有无划痕,有无擦痕之类的加以描述。


3. 虽然唱片盒也属于唱片的一部分,但由于它相较于CD的价值微乎其微,而且因其特殊性,极易在运输途中破碎,所以如果只是因为CD盒有所损坏就指责卖家实物与介绍不符,确实有点牵强,作为卖家可以在一定基础上对损坏的CD盒予以补偿(特别是老版的CD盒不易寻得,但对于个别卖家刻意用新版CD盒换下老版CD盒,然后单独出售的行为绝对是不齿的),而买家也尽量理解一下。


4. 拍卖或许是一种不错的吸引眼球的方式,但似乎不符合论坛的坛规吧。坛规规定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拍卖应该不属于这个范畴吧。


最后,作为卖家和买家,在同样要求自己的前提下,希望卖家不要受那些所谓“行规”的侵蚀,抱着“赚”得合理的想法;买家也对卖家予以理解,不要一心只要淘最低价,只想捡漏,在货比三家的同时,也要允许卖家有一定程度的利润,这样才能让这个市场少一点纠纷,存在得更健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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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回复 79# ghosthell32 的帖子

谢谢您。您很客观。

您说的第一条,确实如此。我当时卖CD的时候没有想那么多。也并不是要坑害谁,在坛子还是在淘宝因为自己很熟悉又点想当然认为所有人都是知道的。

第二条,我会在今后的拍卖中予以改进。会写出划痕和擦痕。当然,这套切利,我虽然在卖的时候没有检查。但是听的时候每张CD还是看过的,凭借记忆不会有划痕和擦痕。

第三条,在以前的买卖过程中,我对于盒子有所损坏的也会提前声明,本次其余拍卖没有声明的都是完好无损的CD盒。切利的我没有检查过,在此抱歉。

第四条,我以前一直是明码标价,实在是卖不出去才走拍卖路线的,在今后的买卖过程中,我还是会坚持拍卖,我只求快出。至于论坛规定,论坛确实有很多规定,比如一个人在交易区只能发一个帖子之类。但真正执行的又有多少。
拍卖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明码标价,但起码不是单纯的放个帖子完全无价,还是有一定的规则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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