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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名禁入”,大家讨论(本帖不禁止白头、real和任意会员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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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几个问题:
1.对论坛而言,(1)哪些言论是对论坛有害的、需要禁止的?中国互联网的政策性规则已经是很严了,本论坛是不是早已制订了严于国家标准的游戏规则?(2)如果论坛要采取行动,程序上该怎么做?执行的依据在哪里?违反哪一条,直接列举。法无禁止即自由。(3)如何既保健康,又促发展?


2. 对帖主而言,“我发的主题帖子,便是我的领地”的观点,允许争议。若是帖主的领地,自然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以进”。谁可以跟帖,谁不可以跟帖,就是帖主的自主权了。——但首先要解决前提正确的问题。
什么叫发帖子、跟帖子?帖主权利义务的边界是什么?你展开的讨论,是开放的,有限开放的,选择性开放的,还是闭锁的?你有没有权利拒绝个别人参与发言?如果有,应当根据个人喜恶,还是论坛规则?


3. 关于论坛与会员的关系。会员无疑应感谢论坛提供开放平台;而论坛,也应感谢会员捧场点击。谁离得开谁?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开放的论坛才有生命力。
网站方面是规则制定者,也是居中的裁判者和执行者。会员的权利不应限缩为用脚投票,也不应扩展为点名禁入。抑权和滥权,均为不宜。

小孩子过家家玩得不高兴了,就说不跟你玩了。然成人们发帖交流,就是互动,不能只经得起夸,容不得意见。

HIFI168是不错的论坛。
希望论坛离山头主义远一点,离商业铜臭远一点。所谓的清净耳根,这才是真谛。


欢迎讨论,欢迎无视,谢绝谩骂、揶揄、阴阳怪气。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14/6/5 14:26:51 执行 关闭主题/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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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发烧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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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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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我的观点:
论坛尊重每个人的自由!
这是大前提!
发帖者有自由,跟帖者有自由。发帖者有不希望某人跟帖的自由,跟帖者有任意跟帖的自由,但,当这两个自由产生矛盾的时候,论坛管理者只能选其一。
如果某些跟帖人长期以来在论坛信口开河,甚至挑拨离间,阴阳怪气,破坏论坛和谐,那么,论坛管理者只能限制其跟帖的自由。
这样,大家才更愿意多发帖,发好帖;对于那些搞事的人,也是一个警告,这样,论坛的风气就会越来越好。
您的时间在那里,您的成功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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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矩不成方圆,自由也是有限度的,只是划的圈子的大小问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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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论坛没有规定,任何帖大家都可以参与。贴主注明“点名禁入”是一种挑衅行为,违反论坛规定,版主应介入劝导、管理,甚至锁帖(既然不让人家参与,索兴就关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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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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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禁入”,只能说是自信不足。要在这发帖就得经得住风吹雨打,练好铁布衫和金钟罩,即使给砸得头破血流,也得自己独自疗伤,伙计你得扛住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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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部分支持黑海兄的观点!
只是也希望黑海兄客观的看待一些历史问题,兄如果有兴趣和时间,可以细细看看镁声盖子的帖子和我的三越电子管的帖子,更早的还有车佬兄的帖子,real的表现是什么,我不想再多加评论,甚至我任何时候都可以承认我自己是存在一些态度上面的问题的。但是过往的恩怨已经形成,是非曲直也难以论述,而他却一直乐此不疲的纠缠与你,换做你,怎么办?或许兄可以有常人不及的涵养,一再退让,事实上,我从来没有主动的与real发生冲突,他的帖子我更是没有踏足半步,所以无论从论坛规则和论坛礼仪来说,我觉得我已经做的到位了,而real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请问,此情此景,作为帖子的主人,我该怎么办?是继续争吵下去,还是干脆退出我自己的帖子?
或者换个思路来说,当事人不是我,是两个不相干的人总是在兄的帖子里面争吵,可是并没有触及到版规,而对于兄的“停止争吵”的劝告,置之不理,根本无视兄这个楼主的存在,兄怎么办?兄可以教教我,咱们以口对心,只要切实可行,我照办!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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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岭南木瓜 于 2014-6-4 15:17:00 发表
既然论坛没有规定,任何帖大家都可以参与。贴主注明“点名禁入”是一种挑衅行为,违反论坛规定,版主应介入劝导、管理,甚至锁帖(既然不让人家参与,索兴就关闭它)。


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发帖都会希望得到大家的响应,但为什么反而要拒绝某些人呢?为什么不去声讨那些讨人厌的人呢?!
您的时间在那里,您的成功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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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必要去声讨谁,大家就是凑在一起玩玩的,讲不来就少讲点,没必要去太较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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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黑海一舟 的帖子

论坛虽然不完全等同于社会,但是其实其中很多事相似和一致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多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所以形成的矛盾也不尽相同。
就拿你我之间举例,基本上还是处于正常音响见解的分歧和争论,虽然言语上面有一些冲撞,甚至讥讽,但是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到兄有什么恶意和目的,我也是一样。而real多次进入我帖子的方式和目的,就是典型的别有用心,比如这次,他就是自以为看到了我与兄之间的嫌隙,认为可以利用,所以他进入帖子里面的发言首先是指向E版,说“名人放下身段”等等言辞,和正常音响讨论是完全没有关系的,所以我历来觉得,不要看其事后装的多么无辜,出发点果然阴暗,就是其心可诛。
此一点,兄不可不察!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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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行了,本来上音响论坛就是茶余饭后图个乐而已。非要整出个什么理来没啥必要。况且论坛又早有先例。没有信口开河阴阳怪气的人也有一些被拒绝跟贴的。没见这些人再发帖要什么公理讨什么公道的。所以嘛,,就是个玩而已。认真就没意思了。发烧友又不是靠音响吃饭的,少发两个贴少说两句话掉不了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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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胡搅蛮缠是有点麻烦,还是河水不放井水吧,图个乐。hifi论坛还好,要是进时事军坛什么意见不同就要问候,戴帽子啦,玩音响,听音乐,还是少一点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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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5# 360 的帖子没必太执着这个数字了,我经验是调整方向对的话,去到0,5cm到1cm(或2cm)已非常足够了,还有,在普通听音环境会几个可体现微调听音风格的摆放方案,能根据喜爱放置就0K了。但也一定规律的,不可能太"随意"的。)

这是real的观点

(摆位绝对有用,但0.5就有点走火入魔,你确定你每次坐回座位上与上一次没有0.5的误差?你连续数十分钟头不动一下?我自己的摆位单位大概是3CM左右吧。
说这个话,绝对没有对威虹不敬,这次在慕尼黑碰到威虹老板老周,一起吃饭喝酒了,他现在光压货的钱,差不多X位数,统统套现光吃利息都够了,还坚持,真的是兴趣,佩服。 )
这是E版的观点!
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吗?

兄:不是跟你说过吗,你何必去截穿一个肥皂泡呢???,连名人放下身段扯住这个0.5毫米不松口了,应知论坛要的的人气.............................不要..............在论坛上,看到什么,想说提一下,真心讨论说深入点....................有些人并不是想你去提意见的!!!

妖~~~~
再复黑海一舟 :不是跟你说过吗,你何必去截穿一个肥皂泡呢???,连名人放下身段扯住这个0.5毫米不松口了,应知论坛要的的人气.............................不要..............在论坛上,看到什么,想说提一下,真心讨论说深入点....................有些人并不是想你去提意见的!!!

也复上上一楼:兄转移视线方法是好的,连名人放下身段扯住这个0.5毫米也是转移视线啦

回复 361# 黑海一舟 的帖子舟兄:切莫把传销的真相告诉你的亲友(如有亲友参与了传销的,特别是投入了还没赚到钱的),你试想一下你去打破一个梦想(神话),不和你拼就怪,点到即止吧!不如就让大家都保留一份希冀

以上就是real的几个回帖,既然他与E版观点都差不多,觉得摆位1cm,甚至2cm就差不多了,为什么反而会支持持0.5mm意见的你,而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反对意见相近的E版呢?
这个问题,我想有智商的网友应该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正确的答案了。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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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real的这几段发言,除了触目惊心的红字和遮遮掩掩的点点点外,是在讨论音响问题吗?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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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真实的想法,哪怕意见相左、对立,也有言论自由。
但是,无理取闹、攻击谩骂,则有违道德和法律,也是一个人没有修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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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兄也不必费那么多的口舌,非要阐明自己的观点,浪费时间和精力,还是静下心来欣赏音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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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 方江 的帖子

谢谢方兄的支持,我也不想浪费时间和精力,无奈。。而且恰巧这两天功放发到厂里调电压了,嘿嘿!
以闲为自在,将寿补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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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黑海一舟 的帖子

谢兄好意!!!
(不必了)

让它颠狂吧,这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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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黑海一舟 的帖子

最后一句说的太好了。真烧油,都是非常和谐、愉快的讨论问题,就是怕伪烧,或者一些商家马甲,刻意搅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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